凌源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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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凌源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工作要求,以群众知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为原则,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凌源市乡村振兴局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把信息质量,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探索运用政府网站等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公布咨询联系电话、信箱等沟通途径,方便群众咨询办事。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管理考评,对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审核,不定期对各科室政策文件、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监督管理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结合网站建设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深化平台建设,丰富优化平台功能应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专栏页面配置,本年度对原内容一级栏目新增设5个二级专栏。畅通电话咨询服务,完善监督管理专栏,加强对外联系电话接听管理,及时答复办理群众来信。同时认真开展梳理自查,做好本单位涉及政府网站主要页面、栏目的更新维护,对网站栏目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确保无表述错误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考核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开相关内容。我局设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日常工作机构设置在局党群工作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做好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积极参加有关工作培训,切实提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从全局看,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信息公示较多,其他业务信息公示较少。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