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自评表
车辆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作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省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全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统筹和规划。
(四)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拟订我市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会建家、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服务帮扶工作。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推荐、管理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朝阳市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市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构建工会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及指导全市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八)负责工会网络建设、信息综合、舆情研判、网上引导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工会联系社会组织、维稳和信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凌源市总工会本级
2. 凌源市工人文化宫
3. 凌源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44.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4.1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2.5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调增;二是增加公务用车的购置和工会经费的收入。
(二)支出总计444.1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4.6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8万元。
2.项目支出19.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购置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2.5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二是增加公务用车的购置和工会经费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未形成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60万元,项目支出19.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5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二是增加公务用车的购置和工会经费业务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58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3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1.92万元,占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5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96.13万元,主要是工资、办公费、取暖费、公务车运行费用、其他交通费用、救济费、维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增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工资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9.8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职业年金,增加工资性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57万元,主要是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19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离休人员绩效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15.79万元,主要是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3人,减少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5万元,主要是缴纳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
(5)死亡抚恤0万元。
(6)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30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2人退休),减少医疗缴费金额。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1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1人退休),减少医疗缴费金额。
4.住房保障支出11.9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1.92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3人退休,人员减少,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年初无预算安排。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年初无预算安排。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增加19.57万元,增长978%,主要是购置一般公务用车1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油、维修费、过路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5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45.70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维修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2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0.79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公务用车购置”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符合支出要求,整体绩效评价良好。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务用车购置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公务用车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7万元,执行数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工会按照预算目标购置公务用车1辆,设备购置完成及时率100%,预算成本控制在19.57万元,保障了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效率,更好的履行了工会的各项职能。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