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在凌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迟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凌源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凌源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22年财政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根据正式编成的财政决算,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556,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294万元,同比减收12,242万元,下降10%;上级补助收入356,5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3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240万元;调入资金10,3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是:
(1)税收收入完成81,502万元,同比减收6,994万元,下降7.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3.9%。
(2)非税收入完成28,792万元,同比减收5,248万元,下降15.4%,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1%。
2.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6,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144万元,同比减少5,846万元,下降1.4%;上解支出26,63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811万元;年终结余126,1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63万元。
(2)国防支出18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5,607万元。
(4)教育支出73,748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497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6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81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4,472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7,094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0,768万元。
(11)农林水支出82,51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7,711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87万元。
(15)金融支出6,330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71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37,114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7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11万元。
(20)其他支出(类)344万元。
(21)债务付息支出2,794万元。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
3.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含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13,58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82,1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1,558万元,调入资金10,3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24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368万元。支出总计513,58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55,981万元,上解支出26,6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1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6,149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126,14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实现了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基金总收入110,519万元,其中:基金收入82,2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72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400万元,上年结余4,547万元。基金总支出110,51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83,755万元,上解支出101万元,调出资金7,1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82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17,48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9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万元,上年结转1,8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99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1,91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49,68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696万元。当年社保基金支出完成60,00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7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214万元。
二、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千方百计拓财源抓收入、优结构保重点、守底线防风险,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收入在多重压力中保持在合理区间。积极克服经济下行、疫情防控、政策性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持续强化财税联动,关键节点日分析、日调度,在落实减税降费的同时,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完成11.3亿元(含凌钢三项税费附加),下降9.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口径完成12亿元,下降4.8%。在朝阳市5个县(市)、辽西北12个县(市)总量排名均为第2位,在全省41个县(市)总量排名第13位。
(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在抢抓机遇中持续发力。坚持以争支持、破难题为着力点,抢抓中央资金下沉基层、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窗口期,整理汇总了辽宁省“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出台了《凌源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局关于成立向上争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保障性政策,做到资金、政策、试点一起争,全年向上争取到位资金完成40.5亿元。
(三)积极的财税政策在稳住大盘中落地见效。把“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摆在最突出位置,落实国常会“一揽子”财税举措,发挥财政职能稳住经济基本盘,助企纾困促发展。一是推动多项助企纾困财税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新增减税降费及缓税减税15,740万元(一般预算口径)。其中:小微企业缓税3,90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8,300万元,六税两费扩围3,3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40万元。二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消费和有效投资。发放125万元惠民消费券,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提振消费信心。三是积极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全面落实提高价格扣除比例、预留采购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022年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额度在30%以上,且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四是全力做好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工作,针对我市国有企业、机关单位出租的国有房屋,在2022年底,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合同到期时限,对不再续租的减免3个月租金,对续租的再免费延长3个月租期。
(四)财政风险防控在积极应对中总体可控。聚焦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基层“三保”、资金管理使用等财政运行风险点,及时预警提示,采取有效举措守牢风险底线。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视频工作会议精神,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到该安排的全额安排、该发的按标准和范围发放、有时间要求的按时落实,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三保累计支出36.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86%。二是及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提前谋划应对偿债高峰,及时偿还政府到期债务3.9亿元。
(五)民生福祉在共同富裕中持续改善。坚持用“真金白银”办好群众最关切的事,下大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全年民生支出完成3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5%。围绕疫情防控,共筹集应对疫情防控资金1.4亿元。围绕城市品质提升,筹措资金3.4亿元,持续加大了城市建设和公共设施的投入,弥补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围绕乡村振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3.3亿元,其中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16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及农业园区玻璃温室、连栋冷棚建设等。围绕教育事业投入,严格“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深入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资助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投入教育资金7.45亿元,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等化。围绕社会保障,投入资金8.1亿元,落实养老、医疗、失业、特困人员救助、优抚对象待遇等补助政策。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方面,170公里一事一议道路全部竣工,新建美丽乡村7个,实施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15个。
(六)财政管理效能在规范化、精细化中全面提升。以全省财政系统“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为抓手,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花出成效。二是加强数字财政建设,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为抓手,全面梳理财政业务流、数据流和资金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财政收入、资金支付、运行风险监控和大数据分析,实现财政管理数字化智能化。三是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全面梳理现行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找准支持方向和着力点,统筹谋划、系统完善,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提升财政政策和资金的靶向性有效性。四是优化制度和流程设计,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原则,健全和优化财政工作流程,抓好细节、堵塞漏洞,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有效增收节支,打造“发展型财政”。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发展、厚植财源。一是激发财政增收潜力。突出征管重点,跟踪域内的重点企业、支柱行业、新兴产业等税源状况,找准财税征管的重点和新的增长点,稳控税源,防止税收外流。严格组织收入,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税收、非税征管执收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收入调度机制,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深挖增收潜力。二是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力度。落实向上争取目标,紧盯上级政策导向、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以“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为着力点,深入挖掘我市优势条件,明确向上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大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倾斜。三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在精打细算上下功夫,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四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原则上当年不新增项目支出;充分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确需安排的项目,通过预算调剂、统筹存量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渠道解决。五是持续做好存量盘活。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的长效机制,将难以支出的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二)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打造保障坚实、公平普惠的“民本型财政”。加力打造民本型财政,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助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三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投入,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财力保障突出持续性。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完善落实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增强民生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三是资金投向突出精准性。优化财政民生政策供给和资金投入,完善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深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推动各类民生资金快下达、准投放、严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地惠企利民。
(三)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打造风险可控、更可持续的“稳健型财政”。兼顾当前和长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精准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多渠道化解政府性债务。二是进一步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完善落实“三保”支出保障机制,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实现足额保障;强化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坚决防范次生风险发生。科学研判、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有效防止其他领域风险向财政领域传导,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打造管理科学、治理高效的“法治型财政”。加力打造法治型财政,依法依规履行财政职责,不断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向财政管理要效益。依法依规履行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国有金融资本等管理职责,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金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向财会监督要效能。完善落实财会监督机制,推动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做好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三保”等方面的持续监控。三是向数字赋能要效率。巩固拓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成果,健全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大智移云”技术应用,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创新,进一步提升财政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勤廉型财政”。加力打造勤廉型财政,推动财政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财政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完善落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激励保护机制。三是持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强化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培养,进一步增强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强化真抓实干的担当意识、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争先晋位的进取意识、一丝不苟的精细意识,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四是持续加强纪律规矩建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各项监督要求,抓好内控制度执行,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