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3-07-25 信息来源:凌源市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县级乡、村级
1出生登记  新生婴儿出生落户新出生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自愿选择。1.基本材料(1)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现役军官或女士官的,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军人注销户口证明。(3)《出生医学证明》。2.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1)非婚生育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符合“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父母双方均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户”条件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新生婴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3)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在《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签字。(4)新生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需父母同时到派出所或通过录制视频、现场视频连线等方式确认。3办理路径:拟落户公安派出所。4办理时限:即审即办。5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1基本材料:(1)本人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2)父母回国使用的出入境证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3)国外申领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4)我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5)本人未取得或放弃外国公民或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证明。2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1)非婚生育随其中一方落户的,只需提供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在《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签字。(3)新生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需父母同时到派出所或通过录制视频、现场视频连线等方式确认。3办理路径:拟落户公安派出所。4办理时限:即审即办。5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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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养入籍登记社会福利院收养 1所需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三无人员入住市社会福利院审批表》(2)社会福利院出具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表》《捡拾弃婴(儿童)登记表》、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3)社会福利院确定民族成份后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4)刑侦部门出具的《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比对报告》(5)社会福利院提供的在报纸上刊登的公告2办理路径:拟落户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4公民个人收养 1所需材料:(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养父母民族不同的,需养父母同时到派出所签字确认。2办理路径:拟落户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5注销登记死亡注销登记我省居民在国内死亡注销户口。1所需材料:(1)、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凭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非正常死亡的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备注:以上手续都需要原件。原则上由死者的配偶或父母或成年子女办理。也可以是所在单位或社区或村委会办理注销户口。2办理路径: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6服现役注销1所需材料:凭《入伍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办理。(非本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2办理路径:注销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7迁移登记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出省外1所需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户口准迁证或毕业证。备注:迁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超大城市的,需提供拟迁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相关材料(迁回原籍的除外)。
2办理路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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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出省外1所需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录取通知书2办理路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9投资落户在我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1所需材料:(1)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备注:可以在其企业单位集体户口或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亲友处落户。申请配偶、子女、父母迁入落户的,还应持结婚证或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报出生档案、社区证明、单位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等)。2办理路径: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0购房落户在我市购房落户的(含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房改房、集资房)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1所需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2办理路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1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我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和建制镇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凭三年以上用工合同(加盖社会劳动保障局公章附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工作调令或任职文件、公务员录用手续等组织、人事或者劳动部门批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办理落户。1所需材料: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可以在其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或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亲友处落户。2办理路径: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2“三投靠”落户
父母、子女、夫妻相互之间可申请“三投靠”落户。1.所需材料(1)凭相互之间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单位人事档案等有关证明)。(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3被投靠人房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备注:严禁城镇户口迁往农村落户。2办理路径:拟落户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3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姓名变更、更正18周岁以下公民姓名变更更正:1基本材料:(1)父母或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2)拟变更人居民户口簿(3)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需父母协商达成一致后共同到派出所签字或提供有效法律委托书。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1)因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变更姓氏的,提供与直系长辈血亲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原始户籍档案材料(2)因被收养变更姓氏(名)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3)因父母离婚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提供父母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离婚生效判决书(4)因父母再婚随继父(母)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5)因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6)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申请变更姓名的,以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变更依据(7)因户口登记错误需更正姓名的,提供原始户籍档案材料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8)其它正当理由需变更姓名的,提供与正当理由相适应的证明材料。2办理时限:即审即办3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8周岁以上公民姓名变更更正:1基本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1)因被收养变更姓氏(名)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2)父母再婚随继父(母)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申请变更姓名的,以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变更依据(4)因户口登记错误需更正姓名的,提供原始户籍档案材料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5)变性手术后申请变更姓名的,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6)其它正当理由需变更姓名的,提供与正当理由相适应的证明材料2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局审核、5个工作日办结3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2023年6月)《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4性别变更、更正1所需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2办理地点:户籍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局审核5个工作日办结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5民族成份变更、更正1所需材料:(1)申请人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2)民族登记错误需更正的,提供证实准确民族成份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民族变更的,提供市级民族事务部门出具的《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体现的无需提供)2办理地点:户籍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局审核5个工作日办结4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6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暂住登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暂住登记。1所需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关于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2)关于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或者是用人单位、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并在其中实际居住。(3)关于连续就读。连续就读是指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或者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取得学籍并就读。(4)办理人居民身份证。2办理地点:暂住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收费标准:不收费5文件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7居住证申领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辽宁省居住证”。1所需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申领的,还应当提交材料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申领的,还应当提交材料有: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3)以连续就读为条件申领的,还应当提交材料有: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2办理地点:暂住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办理居住证邮政速递业务的,寄达地址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寄达地址为省内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办理普通居住证的,自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后,由申领人自行到受理派出所现场领取。4收费标准:不收费5文件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8居住证换、补领持原有居住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补领。1所需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居民身份证(2)地址未变更的,无需提供其他材料(3)居住地址变更的,需要提供居住地址变更证明(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2办理地点:暂住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办理居住证邮政速递业务的,寄达地址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寄达地址为省内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办理普通居住证的,自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后,由申领人自行到受理派出所现场领取。4收费标准:不收费5文件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9居住证签注居住证有效期为长期,需要一年一签注。1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2)本人居住证原件2办理地点:暂住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收费标准:不收费5文件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0居民身份证管理首次居民身份证申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领。1所需材料:本市户籍居民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1)户口簿(2)监护人身份证;本市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户口簿;外省户籍居民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监护人陪同):(1)户口簿(2)监护人身份证(3)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外省市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1)户口簿(2)社保卡/学生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2办理地点: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本市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快证7个工作日;农村及偏远地区9个工作日;慢证制证周期为17个工作日;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快证周期为15个工作日;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为40天。4收费标准及依据:(1)首次申领身份证免费;(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1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等应当换领。1所需材料:户口簿/原身份证/学生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有效证件;2办理地点: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本市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快证7个工作日;农村及偏远地区9个工作日;慢证制证周期为17个工作日;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快证周期为15个工作日;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为40天。
4收费标准及依据:(1)到期换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2)丢失补领身份证收费40元(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2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1所需材料:申领临时身份证前提是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2办理地点: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局办证大厅3办理时限:即审即办4收费标准及依据:(1)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2)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3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户籍在外省以及省内户籍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可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1所需材料:申领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异地证受理点提出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应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同时,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居住证(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需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2办理地点:暂住地公安派出所3办理时限: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快证周期为15个工作日;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为40天。4收费标准及依据:(1)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2)到期换领工本费20元(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1所需材料(1)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2办理地点:凌源市公安局办证大厅3办理时限: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4收费标准:不收费5文件依据: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制发工作的通知(朝公社明发〔2018〕62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5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1所需材料:(1)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2)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2办理地点:凌源市公安局办证大厅3办理时限: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4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住证免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工本费。5文件依据: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制发工作的通知(朝公社明发〔2018〕62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安机关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