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1 信息来源:凌源市


局内各科室: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7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局执法人员力量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编制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检查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查处,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根据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实行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特殊时段督查检查与季节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等形式,确保对列入监督检查计划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检查复查率达到100%。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进行“说理式执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增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凌源市应急管理局对直管的135家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全部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并随机抽取90家,列入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同时,随机抽取 3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2.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1)非煤矿山领域。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开展尾矿库综合整治,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等。(危化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3)工贸领域。巩固重点领域多年来专项治理成效,深入开展工贸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工业煤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和涉氨制冷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4)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不断规范中介机构的内部管理,防止和纠正中介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策法规科牵头)

(三)重点检查内容

各执法科室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20年版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结合企业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及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纳入现场检查方案。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4人

应急管理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6人,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24人,占在册总人数的92.3%。

(二)总法定工作日:6000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50×24=600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1898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6000-2050-2052=1898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050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6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15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20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5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1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90个工作日;

7.开展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34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56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60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620个工作日;

11.防火防汛、灾情核查、评估损失105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2052个

1.机关值班37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462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8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扶贫活动55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24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50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1898-600=1298个工作日。

全年对直接监管135家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需要1298个工作日,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68.4%,符合重点检查的比例要求。其中:

(1)矿山监管科检查33家非煤矿山企业,需要:4个工作日×2人×13家企业+2个工作日×2人×20家企业=184个工作日;

(2)危化科监管检查5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4个工作日×3人×35家企业+2个工作日×3人×17家企业=522个工作日;

(3)制造业监管科检查27家工贸企业,需要8个工作日×2人×4家企业+4个工作日×2人×17家企业+2个工作日×2人×6家企业=224个工作日;

(4)综合科检查各类企业23家,需要8个工作日×2人×23家企业=368个。

五、一般检查安排

全年抽查93家企业,需要600个工作日,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31.6%。其中:

(1)危化监管科抽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50家,需要2个工作日×3人×50家企业=300个工作日;

(2)制造业监管科抽查工贸企业17家,需要4个工作日×2人×9家企业+2个工作日×2人×8家企业=104个工作日;

(3)综合科抽查各类企业(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内)23家,需要4个工作日×2人×23家企业=184个工作日。                          

(4)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3家,需要12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落实。各科室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相关工作衔接,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实施,并确保在年内必须完成。

(二)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规则。各科室要按照《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朝应急发〔2022〕1号)的规定,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和决定、文书送达等相关程序,做到尽职尽责并接受监督。

(三)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科室要按照《凌源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执法记录仪、执法文书、拍照等方式,跟踪记录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活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四)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凌源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规定,做好行政检查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

(五)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科室要认真制定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并确保执法检查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凌源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经审核后实施行政处罚。   

(六)按时填报执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现场监督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执法、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检查负责人应指定人员,在24小时内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后续相关整改及处罚情况根据工作进度及时续报,同时应妥善留存执法记录信息。

(七)严格报送典型案例。根据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要求,局内各执法科室要按要求择优选取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程序规范的典型处罚案例,完成报送任务。典型执法案例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 (2020年版 )》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以及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八)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业务、职业道德等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

 

附件:1.2023年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表

    2.2023年一般监督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