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发布日期:2023-07-18 信息来源:凌源市

  一、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等应当换领。

二、所需材料

户口簿/原身份证/学生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有效证件。

三、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四、办理时限

本市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快证7个工作日;农村及偏远地区9个工作日;慢证制证周期为17个工作日;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快证周期为15个工作日;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为40天。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到期换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

(二)丢失补领身份证收费40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