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居民身份证申领
发布日期:2023-07-18 信息来源:凌源市


一、首次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

(1)户口簿

(2)监护人身份证

(二)本市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

 户口簿

(三)外省户籍居民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监护人陪同)

(1)户口簿

(2)监护人身份证

(3)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四)外省市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

(1)户口簿

(2)社保卡/学生证/居住证等其中一种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四、办理时限

本市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快证7个工作日;农村及偏远地区9个工作日;慢证制证周期为17个工作日;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快证周期为15个工作日;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为40天。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首次申领身份证免费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