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凌源市解决青年群体就业和稳定就业局势措施简介)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王维
(2023年7月5日)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贴近民生领域的重要政府部门,在惠民生、促就业方面承担着重要工作职责,今天,我结合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和就业局势稳定问题,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主要采取了哪些具体工作措施,达到稳就业、促就业的工作目标。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承担着以下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就业创业有关方针、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促进就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统一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和劳动力输出基地建设。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务产业工作;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及参保登记、管理和待遇发放及有关经办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扩面计划;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负责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拟定全市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牵头组织各类就业培训和管理;统一管理劳动力培训资金;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承担各类群体创业指导和咨询等服务工作;负责拟定人才项目的计划及实施;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身份认定工作;承担全市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失业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各方面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统计工作以及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当前,青年就业群体就业问题,特别是大学生就业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23年5月12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127号),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将按照“三个坚持”的工作原则,即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举,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推进以下11项行动。一是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二是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收集、发布机关事业单位等政策性岗位,配合做好农村特岗教师等招募工作,开展“三支一扶”计划,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三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双创”活动月期间将开展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基地参观、创业导师面对面等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提供各类培训服务,提升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凌源市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创业指导、人力资源、融资服务、培训孵化“一条龙”服务。四是“线上+线下”系列招聘活动。聚焦青年群体,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与高校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需求,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利用抖音直播间采取线上“直播带岗”的方式,方便青年群体灵活参加招聘。五是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参加朝阳市局统一组织进校园宣讲活动,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六是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采取跟踪服务的方式,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建立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全面落实实名制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七是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积极开展贴近青年群体就业意向的技能工种培训,积极动员青年参加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八是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积极开展岗位对接工作,2022年我市对接成功到岗74人,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1人,16-24岁青年43人。九是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培训见习。聚焦长期失业青年,开展职业体验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接触职场、融入社会。十是就业权益护航行动。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十一是高校学子“家乡行”活动。宣讲市情、人才政策,紧紧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实际需要,开展现场对接交流,到开发区重点企业、孵化基地参观,增强凌源籍在外高层次人才对家乡的认同感,引导回凌就业创业。
下面,我介绍一下我们在稳定就业局势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稳定就业形势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了“五抓”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为就业大局总体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抓好服务机制稳就业。按照“一企一策”落实企业帮扶政策,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不断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扩大就业容量,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以及“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就业创业活动。二是抓好重点群体援就业。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需按照个人申报、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初审公示、乡(镇)街道就业服务平台复核、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程序进行认定。三是抓好技能培训促就业。目前我市已建立以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主体、市职教中心为基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各个行业部门积极参与的覆盖全市的城乡职业培训体系,开设母婴护理、厨师、面点、车工、钳工、电工、汽车维修等20余个培训工种,年均可培训各类就业群体2000余人。四是抓好创业载体带就业。致力于赋能孵化基地,集聚融合人社、工会、工信、农业农村、服务业等各行业资源要素,目前已涵盖科技企业孵化器,残疾人就业培训,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巾帼电商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青年就业创业孵化等7个孵化功能,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乡镇街分基地,逐步引导创业孵化项目在乡村发展。五是抓好政策扶持保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2022年我市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共发放稳岗补贴156.67万元,稳定就业岗位10032个。
最后,我回答两个大家日常经常会问到的两个具体问题,一个是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哪些,另一个是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其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网友朋友们可以拨打这两部电话:一是:6806035咨询就业困难人员类别问题,二是:6806029咨询失业保险领取问题。
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