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凌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和《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决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我市原有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因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或者超有效期等原因,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现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6  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凌源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凌源市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凌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凌源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