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帮扶载体奖补申领
发布日期:2023-03-08 信息来源:凌源市劳动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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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提高劳务组织程度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6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朝阳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朝政发〔2019〕8号)
二、办理机构
凌源市劳动就业局
三、奖补范围
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合格的就业创业帮扶载体。对吸纳易致贫人员就业数量多、成效好、被认定为就业创业帮扶载体的生产经营主体,可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四、奖补标准
就业创业帮扶载体每吸纳一名易致贫人员相对稳定就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
五、申请奖补所需材料
(一)《朝阳市就业创业帮扶载体认定申请表》;
(二)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承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四)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经营证明;
(五)朝阳市就业创业帮扶载体吸纳易致贫劳动力名册;
(六)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劳务协议,领取劳动报酬签字表复印件;
(七)帮扶载体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八)就业创业帮扶载体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六、奖补申请发放流程
(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二)审核合格后,对拟奖补对象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奖补资金予以支付。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凌源市劳动就业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
九、咨询电话
0421—680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