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23-03-03 信息来源:共青团凌源市委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凌源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收支总表

二、2023年预算支出明细表

三、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四、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五、2023年财力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2023年有特定用途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七、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八、2023年一般债券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九、2023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一、2023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二、2023年专项债券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六、2023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安排的支出明细表

十七、2023年上年结转结余安排的支出明细表

十八、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

十九、2022年政府性基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

二十、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

二十一、2023年专户资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

二十二、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

二十三、2023年预算支出明细表

二十四、2023年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情况表

二十五、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表

二十六、2023年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

二十七、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二十八、2023年工资性支出明细表(经济分类)

二十九、2023年商品服务支出明细(经济分类)

三十、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经济分类)

三十一、2023年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明细(经济分类)

三十二、2023年基本建设类资本性支出明细(经济分类)

三十三、2023年资本性支出明细(经济分类)

三十四、2023年基本建设类对企业补助支出明细表(经济分类)

三十五、2023年对企业补助支出明细(经济分类)

三十六、2023年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明细(经济分类)

三十七、2023年其他支出明细(经济分类)

三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十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共青团凌源市委、市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凌源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团市委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全市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市委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市委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领导全市共青团的工作。负责市青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领导及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一)组织和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二)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整顿共青团的组织,带好共青团队伍。协助党委部门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共青团的干部,宣传、表彰、推荐优秀青年干部,管理青少年宫。

(三)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理论教育,以及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四)组织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

(五)参与有关青少年工作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维护和代表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共青团属企事业单位、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团朝阳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凌源市委员会

 

第二部分 共青团凌源市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共青团凌源市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凌源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81.0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预算收入增加4.98万元,增加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预算支出增加4.98万元,减少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我单位除本级财政拨款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外,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上级补助安排的支出、专户支出等其他支出事项,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特定用途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一般债券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3年凌源市专项债券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3年凌源市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3年凌源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3年凌源市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安排的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上年结转结余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国有资本经营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专户资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单位自有资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预算表《2023年凌源市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情况表》均无支出数据,为空表。

我单位2023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计划,预算表5《2023年凌源市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表》、预算表6《2023年凌源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均无数据,为空表。

我单位2023年预算中除基本工资、运转经费等支出,未安排基本建设类、大型维修维护、偿还债务等其他经济事项支出,预算7表《2023年凌源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预算10表《2023年凌源市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经济分类)》、预算11表《2023年凌源市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明细(经济分类)》、预算12表《2023年凌源市基本建设类资本性支出明细(经济分类)》、预算13表《2023年凌源市资本性支出明细(经济分类)》、预算14表《2023年凌源市基本建设类对企业补助支出明细(经济分类)》、预算15表《2023年凌源市对企业补助支出明细(经济分类)》、预算16表《2023年凌源市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明细(经济分类)》、预算17表《2023年凌源市其他支出明细(经济分类)》中均无数据,为空表。

二、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共青团凌源市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8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1万元、印刷费0.4万元、邮电费0.4万元、福利支出安排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三、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3年,共青团凌源市委、市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

四、关于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2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青团凌源市委所属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共青团凌源市委2022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金额0万元。

六、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青团凌源市委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