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2-28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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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辽财农〔2021〕100号),《朝阳市农业农村局朝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朝农发〔2022〕40号),《凌源市财政局凌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凌源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凌财发〔2022〕25号)

申请指南: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2、补贴依据:发放补贴的依据为向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为:一是完成土地确权重新签订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的,以新签订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中的实测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或纠纷未解决等原因造成未重新签订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的,仍以原第二轮土地家庭承包合同面积为补贴依据。三是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地方依据确股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村组部分地块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可与实测面积累加作为补贴依据。机动地、册外地、林地、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用地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并破坏耕作层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3、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县级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实行县级区域内统一标准。4、发放程序:(1)基础数据申报核实。村级组织负责向乡镇申报本村补贴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对补贴基础信息发生变动的,村级组织根据每年实际变动情况,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变动情况表》,由申请人、经办人、村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公章后报所属乡镇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查核实,调整和完善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基础数据,形成当年乡镇街基础数据库。(2)基础数据村级公示。当年基础数据库形成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到自然村进行第一次公示,主要公示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公示同时,张贴《关于对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通知》,说明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明市、乡投诉电话,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村通过广播等形式进行通知,确保农民及时核实公示内容。公示表须逐页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留存至少5份不同地点的影像资料(照片或录像)存档备查。(3)基础数据汇总报送。基础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在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中汇总形成乡镇街基础数据,5月30日前报送到市级农业部门。同时报送《关于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情况说明》,说明公示情况和结果,对公示结果负责,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市、乡两级分别将《补贴信息明细表》和《公示情况说明》存档备查。市农业部门将数据汇总后,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市财政局拨付的资金核定县级统一补贴标准。(4)补贴资金发放。市农业部门向市财政部门提交汇总后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和补贴资金发放申请,市财政部门将市农业部门报送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送交代理发放补贴资金的信用合作联社,并向信用合作联社拨付补贴资金,由信用合作联社按“一卡通”规定程序发放补贴资金。其中,财政局向信用联社提供数据时应注意保密性,以保证补贴代发数据不在中间环节修改、泄露,确保代发资金的安全性。农业局、财政局将按乡镇街汇总的补贴资金发放表纸质版及全市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电子版分别存档备查。(5)补贴发放结果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时,各乡镇街应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应指定专人逐自然村张贴。公开和存档要求与基础数据公示的要求相同。5、咨询电话:0421-6926918;6、受理单位:凌源市农业农村局;7、发放时限:按照文件要求于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补贴结果:在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