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23-02-28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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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在全面评估总结“十三五”民政事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稳步抓好兜底保障,巩固基层政权,优化公共服务,不断开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着力打造现代民政、智慧民政、效能民政,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三、发展定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助力决胜脱贫攻坚,优化民政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兜底线,促和谐,保稳定,不断提升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的能力水平,实现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履行民政职能,决胜脱贫攻坚。截至十三五末, 全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农村低保及特困供养)19274人,总体兜底率达到68.3%。为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致贫,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做实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孤儿及困境儿童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及福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及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实施分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保障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认证体系建设,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各项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整合政策资源,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工作。通过逐年提标,截至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394元/月提高到626元/月,农村由242元/月提高到453元/月;城市特困月救助供养标准由466.4元/月提高到814元/月,农村由278元/月提高到589元/月,社会救助水平整体提升幅度超过50%。十四五期间,要按政策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社会救助整体水平提升30%。

(三)落实儿童群体关爱保护政策。深入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目前三类儿童底数分别为89名、41名、110名)保障相关政策,加强儿童福利硬件设施建设,强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按政策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抓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加大寻亲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等政策。

(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至十三五末,全市老年人口达到14.67万,占到全市总人口(66.5万)的22.06%;空巢老人、留守老人3000余人,占老年人口的2%。为积极应对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严峻形势,十四五期间,要紧密结合养老服务需求,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居家养老服务面狭窄、社会化养老发展滞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总体布局及服务供给不足、慈善事业整体发展不充分等短板弱项,重点推进“三老一学一平台”项目建设,简称“3+2”发展思路,即深入挖掘、组织、整合、利用各方面资源,做优做强居家养老、社会养老、公办养老服务;着力打造一所九年一贯制福利学校;做大做强慈善救助平台。

一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扩面提质升级。立足社会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扩展至所有空巢独居不能自理及半自理老人,强化社区日间照料站、农村幸福院等基层养老服务基站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运用现代化通讯技术手段,配置无线智能寻呼系统,除突发事件迅速求助、求救寻呼外,兼具血压、体温、心率等监测功能,及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卫、助购、助医、助行服务,有效提升居家养老对象幸福指数。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建设。结合实际适应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依托现有托管中心服务资源,同时采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和吸纳社会资本等办法,打造两所规模较大、标准较高、医养结合、设施完备、适应不同层次人群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规划总建筑面积56440平方米,设置床位1520余张,总投资1.27亿元),形成品牌效应,除满足凌源域内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外,依托高铁、高速等便利的交通条件,吸纳凌源周边及京津冀蒙地区老人来凌养老,带动富余劳动力就业和第三产业,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办养老服务。目前,全市特困集中供养机构5家,全部分布在我市南部乡镇(三十家子、沟门子、四合当、松岭子、杨杖子)。十四五期间,要着力推进中心敬老院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规划新建、改扩建重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项目8个,总建筑面积49385平方米,床位1762张,总投资1.4亿元。其中凌源北部新建中心敬老院一所,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64张,为北部乡镇(街道)特困集中供养对象提供便利;新建老年养护院一所,规划建筑面积7055平方米,设置床位166张,有效解决特困供养对象医疗养护难题及精神障碍老人养老问题。同时设法解决各中心敬老院供养对象个人卫生服务管理难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在衣物清洗分类方面采取扫码办法,有效提高中心敬老院整体卫生服务管理水平。

四是创办一所九年一贯制福利学校。选取和依托当地社会办学资源,用足福利相关政策,借助慈善救助力量,合办一所全封闭福利学校,为凌源域内孤儿、困难家庭子女解决小学及初中阶段受教育难题,同时提供食、宿、医等各项生活服务,实行全封闭管理。有效解决建档立卡户子女就学难题(目前全市建档立卡户6-16岁群体2660人),避免其因照顾、管理子女学习,出外打工受限而致贫返贫情况发生。

五是做大做强慈善救助这一平台。全面落实慈善法,成立市慈善总会,大力打造慈善这一社会救助平台,充分发挥总会在凝聚、组织、规范社会各方面慈善力量和资源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慈善网络,适时举办慈善宣传及慈善救助活动,补足政府社会救助总体水平偏低、差别化救助不足,部分突发性深度、重度贫困对象得不到有效救助的短板,做强慈善事业,推动慈善救助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

(五)推进民政公共服务提质升级。深化殡葬事业改革,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火化炉环保改造,完成凤园公益性公墓二期工程建设;新建城市公益性骨灰堂一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规划存放骨灰20000个,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硬化的安葬方式。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稳妥解决殡葬管理实际问题,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3A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婚姻状况基本信息共享。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城乡社区治理。认真落实村(居)民组织法,突出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领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活动,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者队伍。规范区划地名管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进措施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建设“政治型、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二)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深化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全面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配优配强乡镇(街道)民政干部队伍,加强乡镇(街道)民生协理员队伍建设,补齐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服务能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完善民政政策法规,健全民政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严守安全底线,落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 “十四五”时期民政重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