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3-02-28 信息来源:凌源市
浏览:


第一部分  体育事业“十三五”发展成果

(一)群众体育工作

全市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共举办大型群众体育比赛60余次,参与活动的群众人数达到10余万人;参与朝阳举办群众体育比赛40余次;建设社会足球场地9个;全市社区城市健身路径及农民中型以上文化健身广场,已实现器材全覆盖。

(二)竞技体育工作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与市第二初中联合办学的方式重新启动了市体育中学的招生和训练工作,累计向上级体校输送体育人才100多名,圆满完成体育人才输送工作,并参加了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及朝阳举办的各类竞技体育比赛31次。

(三)体育总会建设工作

为实现体育强市的工作目标,我们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在发展体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新增注册社会团体8个,并制定出台了《凌源市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办法》;培养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20人、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50人、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200人。

(四)体育产业发展工作

加大体育场馆建设力度,以创建体育强市为目标,建设了凌源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第二部分  体育事业“十四五”规划

为统筹规划“十四五”时期体育工作,提高全市公共体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全市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增强人民群众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健身体育强市为目标,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有效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发展壮大体育产业为落脚点,夯实基础、拓展空间、强化优势、提升层次,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位置和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体、坚持城乡统筹,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实现体育强市的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协调促进原则。体育的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立足体育,服务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实现体育与经济社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是统筹兼顾原则。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处理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设施建设等各项体育工作之间的关系。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体育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的体育需求。

三是依法治体原则。深入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体育工作者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依照法律法规有效促进体育事业拓展,将体育事业发展全面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从而保障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人才兴体原则。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在体育事业中发挥的关键作用,营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重视人才的氛围。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体育科技的进步,依靠体育教育的发展,依靠体育人才能力的提高,发展和壮大全市体育事业。

二、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经过5年努力,到2025年,全面提升全市体育综合能力,进一步缩小与省内外其他先进地区的差距,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体育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建成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组织网络、健身活动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挖掘潜力,整合资源,优化项目设置,提高专业训练水平,保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部分项目取得新突破,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取得新成绩。体育产业实现加快发展,体育场馆场地数量明显增加,体育设施开放共享不断推进,体育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互适应,促使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

(二)重点工作

--“十四五”末期,完成各乡镇(村组)农民文化健身广场体育健身器材全覆盖工作,实现全市农民健身器材和城市健身路径100%全覆盖。

--“十四五”末期,完成建设全时段开放的社会足球场地4个以上,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改善全市体育基础设施不足问题。

--“十四五”末期,完成城南中型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完成场馆外田径足球场地建设工作。合理利用城南体育用地,将在城南体育用地打造成覆盖城市南、西、北的体育健身活动中心。

--“十四五”末期,完成九头山景区、金华山景区健身步道建设工作。配合景区旅游开发,建设长度20公里上的健身步道,保障人民群众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

--“十四五”末期,推进城市宜居环境建设,努力向上争取城市体育公园建设资金4000万元,并完成建设10万㎡以上的城市体育公园2处。

--“十四五”末期,完成东城大型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拓宽资金渠道来源,通过向上争取发改专项资金、国家债券、财政投资等方式筹集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同时,继续面向社会,争取社会资本注入,盘活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十四五”末期,重点完成群众体育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农民群众体育参与度,在全市范围内组建农民体育健身队伍40支以上,创造农民体育健身队伍参与演出的机会,以演代练,推动全市农民群众健身工作的开展,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

三、群众体育

(一)加大群众体育投入、丰富群众体育内容

按照“因地制宜、业余参与、小型多样”原则,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着力建设特色群众体育圈,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同季节、不同人群、不同团体、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逐步实现体育锻炼活动常态化、大众化。扎实推进以青少年为重点的校园体育活动,积极推广各类健身活动。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市人口的75%以上,全年举办比赛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5万人。

(二)做好科学指导,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在2025年以前,发展国家一级体育社会指导员600人,国家二级体育社会指导员700人,国家三级体育社会指导员1500人以上。并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活动组织、知识传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有场地、有设施、有指导、有氛围的良好运动体系。

(三)普及体育知识,加强体育宣传

积极开展健身知识进社区(街道)、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活动。以全民健身节为平台,举办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围绕活动内容,积极宣传各类体育项目知识、技巧,讲解各类体育器材的作用及使用方法。形成人人懂体育、人人爱体育的良好氛围。

四、竞技体育

(一)夯实优势项目、重视人才培养

继续推广“奥运争光计划”,顺应国家体育发展形势和规律,使竞技体育高效、快速、健康发展。对全市优势项目要不断完善,寻求自我突破。建立完善体育人才数据库,重点培养一批素质好、意识强、运动能力突出的青少年体育人才。

(二)创新体校运营模式,引入潜力项目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会立足现实情况,发展竞技体育社会化,打破传统体育中学模式,着力研究朝阳地区竞技体育空白项目,争取朝阳地区代表权及省级训练基地,创新体育中学运营方式,破解凌源竞技体育发展困境。

(三)做好体育人才输送,提高青少年竞技水平

认真研究调整体育中学招生及训练计划,扩大招生范围,增加体育训练项目,积极向上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力争2025年以前,向上输送体育人才200人以上。做好省、市各类锦标赛参赛准备,配备好参赛项目训练所需设施、器材、场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力提高体校学生管理及训练质量,争取建立1个省级训练基地。

五、体育产业

加强体育健身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不同项目的经营活动降低门槛,不设立前置性审批。对于可能对自然资源及环境带来影响的体育项目要认真评估,应尽量避免和减少体育项目对自然资源及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体育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成立体育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和指导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强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引导作用,明确相关任务,加强体育事业工作的计划性。不断加大体育事业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体制保障

大力推进体育事业的各项改革和保障机制建设。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规范、便民、高效的审批工作机制。

(三)政策保证

落实现行国家、省、市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协调,鼓励各类资本兴办技术含量高的科技型体育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纳入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经济相关税收优惠扶持范围。

(四)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吸引社会民间力量参与,推进社会办体,鼓励和倡导民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企业投入体育事业,增强体育事业发展的后劲与活力。

(五)法治保障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依法治体,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把体育工作纳入依法运行的轨道,构建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体育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