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教发〔2023〕4 号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初全市学校 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3 信息来源:凌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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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2023年春季开学在即,为有效预防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平安稳定,教育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学校开展期初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

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安全风险隐患的实际行动,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管理和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维护教育大局安全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安排部署开学初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学校安全管理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朝阳市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构建“分级管理、层层履职、一岗双责、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层层签订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书,将责任逐级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控措施,确保开学师生安全

(一)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师生入校前,各校要检查校舍、厕所、围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险房、危房等要坚决停用,并设立警示标志;校园基础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设置警戒标志,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使用;食堂、餐厅、教职工、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四)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化学药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设立入库、出库台账;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五)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及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将交通安全教育和乘坐校车安全作为春季开学安全第一课的重要内容,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对校园周边违法接送学生交通工具的隐患排查治理。有校车服务的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校车车主对校车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车辆的安全性能、清洁卫生状况、消毒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车管所要求完成车辆技术性能检验,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对运行道路上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请辖区政府协助解决。

(六)安全保卫工作。重点排查“三防”建设情况和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完善,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是否按照要求配足配齐校园安保人员;是否按要求配齐警用防护器械;一键式报警系统配备和使用情况;校门硬质隔离设施建设(防撞隔离墩、升降柱、阻拦架)情况;门卫登记准入、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管制刀具排查力度,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督、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流动摊点、小商小贩、社会闲杂人员骚扰学生和非法经营的“三厅一吧”等不安全因素开展排查整治,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八)加强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学后要全面详细摸底调查学生特异体质情况,及时更新特异体质学生调查表并分类归档。密切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动态,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适时开展心理疏导,确保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到位。

(九)扫黑除恶工作。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和线索排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营造更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线索摸排能力,提升打击合力,促进综合治理。

三、扎实做好开学后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开学后,学生到校的第一天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安全教育全方位并要覆盖到全体师生,做到不漏一人。同时,在期初阶段,尽快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学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督导检查

教育局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将入校进行安全隐患督导检查。检查内容:1、实地查看学校安全隐患;2、各校是否开展期初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是否将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详实记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3、学校是否建立、完善《2022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安全教育要落实到每一名教师和学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落实到位,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春季开学安全稳定。

(二)各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及成员在检查工作中要认真排查、记录、拍照,确保工作实效。对重点部位,实施网格化监管,并建立长效机制。要将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详实记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真正做到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落实落细职责分工。

(三)请各校于3月20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和《学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上报教育局安全科(纸质版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上传邮箱。

联系电话:6991066

邮箱:lyaqpa111@163.com

 

                  凌源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