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瓦房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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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瓦房店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瓦房店镇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透明、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公众关注关心热点,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预算决算信息等,持续深化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出现严重错误的表述,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瓦房店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事项,紧贴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对群众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舆情回应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受众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依据申请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瓦房店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建立与社会和公众的沟通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2.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