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第3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方案公告(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22-12-0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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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2年11月15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2]772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25.7318公顷为国有。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2年度第31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位置:北至道路,南至祝家营子村集体土地,西至祝家营子村集体土地,东至祝家营子村集体土地。
四、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红山街道祝家营子村集体土地25.7318公顷,其中农用地23.7911公顷,建设用地1.7765公顷、未利用地0.1642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权 属 | 地 类 | 面 积(公顷) | 征地区片 | 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补偿总费用(万元) |
红山街道祝家营子村 | 农用地 | 23.7911 | Ⅰ | 87 | 2069.8257 |
建设用地 | 1.7765 | Ⅰ | 87 | 154.5555 | |
未利用地 | 0.1642 | Ⅰ | 69.6 | 11.42832 |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可在60日内到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