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正扬帆 -------凌源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22-11-15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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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创建工作,切实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开启“七五”普法新篇章

2016年以来,全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一方面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组成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3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凌源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更名为凌源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全市30个乡镇街先后将普法领导小组调整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方面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司法局先后从办公经费中投入23万余元,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60余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8万余份、制作条幅90余条、编印《公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读本》《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等法律书籍5万册。

 法宣办一方面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制定了可操作、易实施的凌源市“七五”普法规划。并征求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分乡镇街的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2月报市人大常委会,经凌源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了《中共凌源市委宣传部、凌源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教育的规划(2016-2020)》,提请中共凌源市委、凌源市人民政府转发了此文件。3月9日召开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二方面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下发了凌源市《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将77家单位列入普法责任主体,普法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家单位年平均开展普法活动8次。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到全市市直部门(垂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评、乡镇街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评中。三是深化监督,提升质量。市人大每年都对全市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对普法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大格局,变法宣办一家普法为共同普法。

 二、依托“法律七进”,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凌源市司法局法宣办在“六五”普法开展法律六进的基础上,增加了送法进园景区活动。制定了“法律七进”方案,每年全市受法治教育人员不少于40万人次,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一是为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的全面展开,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机关的重中之重,每年进行一次学法考试活动. 5月30日,凌源市司法局和凌源市委宣传部共同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凌源市司法局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同志就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背景和重点内容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市四大班子领导,各园景区、各乡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垂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近800人参加了报告会。 二是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园景区”,农民学法普遍化,以建设“平安社区”为载体,市司法局和法宣办多次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发放普法教材《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等5万余本,大力宣传《选举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4月18日以来,法宣办和公证处联合巡讲乡镇街,开展了“送法乡镇街、公证进万家”活动;5月15日至6月15日,司法局联合社科联等部门组成讲师团,深入15个社区开展宣讲十九大精神暨宪法讲座,1000人次聆听了讲座。

三是送法进校园,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配合教育部门落实了法治教材、师资、课时、教学计划、经费,每年开展法治课600余课时。全市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以及“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市司法局法宣办联合教育局、团市委开启了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巡讲活动,普法讲师团先后20余次深入校园,对广大师生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讲,受教育师生达5万余人。

四是送法“进企业”,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市司法局法宣办多次组织讲师团深入到工厂、车间,把《企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作为宣传重点,举办专题讲座10余场次。几年来,累计向各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单2万余份,大大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是注重社会普法,强化法治文化建设。首先联合电视台这一资源开办《凌源法治进行时》、普法公益广告展播等专题栏目,联合凌源市广播电台开展了“法治凌源”“律师在线”两档专栏节目。其次在利用媒体普法这一创新方式上,先后开通“凌源市司法局”微博互动网络平台、普法QQ群、普法微信群,并在微博上开辟了动态普法专栏,以案释法专栏,截至目前,点击率已达到10万多次。同时联合凌源市交警大队、神立驾校建立了凌源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填补了凌源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空白。2017年6月经朝阳市司法局和法宣办验收,命名为朝阳市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地,该基地每年接待青少年参观学习2000余人次。  

 三、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7年,法治创建工作在我市逐步有序展开,开展了法治凌源创建活动,制定全市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达到了“有规划、有决议、有动员、有培训”。2017年全市253个村(社区)开展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占全市村委会(社区)总数的百分之九十。 2018年3月15日,凌源市司法局等30余家单位开展了“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4月12日以来,司法局等20余家单位结合科普宣传周及政务公开日、国家安全日开展普法活动,宣传了《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安全法》。

2019年,随着凌源市级机构改革,成立了凌源市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秘书科与普法与法治调研科合署办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我市各部门扎实推进中央、省、朝阳市和我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凌源市法治建设委员会以凌委办字[2019]26号《关于印发《凌源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并开展专项督察工作,从2019年8月29日到2019年10月24日,促进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法治专项督察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的通知要求;以及朝阳市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好督察工作,切实提高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进一步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凌源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科先后被省市评委“五五”普法、“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法宣办主任被评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