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通知要求,凌源市农办会同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解决制约全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各项涉农资金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取得了明显实效,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规范管理、健康发展、重点扶持
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完善,做到形式规范、机构制度健全、有实际经营生产内容、逐渐走向规范发展轨道。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社员进行有关政策、管理、技术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社员素质以及整体运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政策、会管理、善经营、懂技术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确保合作社能健康、良性发展。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加强对合作社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严格新建合作社的审批程序,抓好对现有农民合作社的清理,确定一批运行良好、带动示范作用强、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让合作社真正发挥作用。重点发展家庭农场。将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来培育,抓好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的提升。
(二)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做大做强
从我市新型主体的发展现状看,不再单纯关注数量的增长,而是努力提升经营主体的规模化水平、自身质量、增强竞争力。引导经营主体尊重市场规律,发挥比较优势 ,选准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产业,形成竞争优势,尽快做大做强,提升对农户的连接能力和辐射带动力。
(三)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协调金融部门,优化担保贷款政策,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形式和渠道。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探索解决农业设施用地、农业附属设施、规模化农林牧基地确权问题,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范围。
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明确具体的扶持金额和增幅,切实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积极储备、包装、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瓶颈问题。
(四)抓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强化人力科技支撑
1、强化管理型人才的培训。开展现代农业发展培训,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管理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2、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方式,提高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农村,领办、参与创办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或者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
3、加强生产技术队伍培训,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中高级产业技术工人培训,重点抓好实操技能培训,通过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弥补农业劳动力不足的缺口。
(五)拉长产业链条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深加工,进一步拉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订单种植、建设生产基地、创建农业示范园区、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加快形成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产业链经营机制。
二、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管理情况
凌源市按省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共同发文制定了详细的《凌源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采取先服务、后验收、再兑现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补贴,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向财政局申请发放资金,资金直接打入托管服务组织账户,服务组织再按实施方案规定和合同约定对付给小农户。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创新服务模式,统筹安排推进,着力做好载体建设、模式创新、主体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二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专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融合发展。三是加强宣传规范操作。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改变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口头合同为统一规范的土地托管书面合同。
(二)政策措施
一是制定方案。为落实好省市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总体要求,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施项目,采取“先服务、后验收、再兑现补助资金”的程序进行,规定了不同生产环节的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明确了上报档案的具体要求。服务组织承担的服务环节结束后,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后,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二是联合验收。由市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组成检查验收小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进行检查验收,对在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督促及时整改。三是创新数字化监管。改人为抽查监管生产作业服务的方式为数字化平台监管,依托省里推荐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平台和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数据库, 引导服务组织、小农户通过登陆手机APP开展服务,实现精准监测服务面积,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
(三)取得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生产托管效益凸显,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据统计,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亩均增产10%-20%,农户亩均节本增收150-200元,有效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支持力度不足。作为县一级财政支持力度有限,难以满足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需要。我市开展土地托管的多为农民合作社,自有资本较少、社会融资能力较弱,贷款难现象较为普遍,拓展服务力不从心。二是龙头带动能力不强。虽然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较多,但大多规模较小,覆盖范围窄,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不强。三是管理水平不高。大部分服务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制度规范不健全,管理机制松散;同时,由于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等因素,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和专技人才,对人才吸引力不够。
三、排查中介机构代理服务相关涉农项目情况
我市对中介机构在涉农项目资金代理服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同参与,责成专人组成工作组,制定方案,细化了任务,确保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全面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中介机构违规提取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精准有效使用。
经排查,一是不存在中介机构与政府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导致廉政风险情况。二是不存在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不存在上下级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问的申报材料通过中介机构运转、不存在将财政补助资金有于支付中介费用等违规行为。
中共凌源市委农村工作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凌源市财政局
凌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