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2022年中央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35.4万元,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20万元,县本级投资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49.03万元。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的要求,中央及省的衔接资金中要拿出5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项目,剩余的50%中拿出70%用于产业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和生产设施建设,其余30%可用于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支出。具体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一、中央衔接资金2535.4万元
(一)、中央第一批衔接资金2134.4万元
1、小城子镇现代农业花卉产业园项目,建连栋暖棚2个,总面积10752平方米,使用中央资金979.66万元(总投资1001万元,其中21.34万元在省衔接资金中列支);
2、万元店镇热水汤村连栋暖棚项目,项目总投资1578万元,建连栋暖棚3座,总面积17472平方米,使用中央资金1133.4万元;
3、项目管理费21.34万元。
(二)、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401万元
1、397万元用于7个乡镇(街)建设光伏电站830千瓦项目:其中杨杖子镇60万元、沟门子镇60万元、刘杖子镇56万元、三道河子镇60万元、四官营子镇60万元、大王杖子乡60万元、东城街道41万元(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余19万元在结余资金中列支);
2、项目管理费4万元。
二、省级衔接资金4120万元
(一)第一批省衔接资金3756万元
1、产业项目建设1353.569万元。
(1)、万元店镇热水汤连栋暖棚项目65.6万元;
(2)、四官营子镇市级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200万元。(项目预总资金290万元,在省级衔接资金中列支200万元,其余90万元从2021年四官营子镇市级设施农业产业园结余资金中列支);
(3)、刀尔登镇冷棚项目60万元;
(4)、小型光伏电站建设234万元:其中佛爷洞乡村级光伏电站58万元、牛营子镇村级光伏电站60万元、大河北镇村级光伏电站58万元、前进乡村级光伏电站58万元;
(5)、瓦房店镇市级光伏项目412.629万元(总投资502.571万元);
(6)、到户项目360万元,以脱贫人口及其他监测对象总户数为基数计算,发放到乡镇街,由乡村振兴局统筹安排,乡镇街为主体具体实施,根据实际发展户内自主养殖、特色种植项目;
(7)、小城子镇现代农业花卉产业园项目21.34万元(项目总投资1001万元)。
2、行业扶持223.7万元,其中雨露计划120万元、金融扶贫90万元、大田保险5.7万元、省外务工补助8万元。
3、环境整治资金754.231万元。
4、公益岗补贴资金1424.5万元。
(二)第二批省衔接资金364万元
1、乡村振兴防返贫动态监测平台开发200万元;
2、刘杖子镇光伏电站项目140万元;
3、项目管理费24万元。
三、县级资金2349.03万元
(一)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农合参保206万元;
(二)防贫保险133.33万元;
(三)教育补助320万元;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00万元;
(五)人居环境整治600万元;
(六)扶贫资产保险320万元;
(七)产教融合资金150万元;
(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00万元;
(九)光伏电站数据采集器24万元;
(十)网格员补贴95.7万元;
四、绩效目标
预计建设设施农业连栋暖棚5座、设施农业冷棚75座、光伏2600千瓦,项目投产后预计年收益325万元以上,全部用于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到户项目覆盖所有脱贫户、监测户,实现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人居环境大幅提高、教育医疗补助防贫保险全覆盖;扶贫资产防御风险能力提高。
凌源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