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凌源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凌源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21年财政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根据正式编成的财政决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522,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536万元,同比增收5,474万元,增长4.7%;上级补助收入349,5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83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16万元;调入资金33,1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是:
(1)税收收入完成88,496万元,同比增收9,369万元,增长11.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2.2%。
(2)非税收入完成34,040万元,同比减收3,895万元,下降10.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8%。
2.支出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2,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990万元,同比减少60,787万元,下降13.1%;上解支出27,68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7,422万元;年终结余72,24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03万元。
(2)国防支出15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5,748万元。
(4)教育支出73,977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1,735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9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97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2,24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235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25,014万元。
(11)农林水支出83,227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3,255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13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44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36,651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1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15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2,343万元。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
3.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含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36,17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98,1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7,806万元,调入资金33,1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1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837万元。支出总计363,93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326,955万元,上解支出19,5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422万元;年终结余72,24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4.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72,24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实现了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基金总收入31,839万元,其中:基金收入28,3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49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4元,上年结余88万元。基金总支出31,83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7,05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4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4,54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2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3万元,上年结转7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2,72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73万元,调出资金16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1,88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30,88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收入39,6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3,28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7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3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20,99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3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支出44,8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1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96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结余9,8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7,272万元。
二、2021年的主要工作
(一)全市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支有序平稳。2021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569万元(含凌钢三项税费附加2,033万元),同比增长6.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和增幅在全朝阳5个县(市)分别列第2位、第4位;在辽西北12个县(市)分别列第2位、第8位;在全省41个县(市)分别列第14位、第28位。同时,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持政府长期过紧日子,严控新增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受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方式改变影响,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减少60,787万元,下降13.1%。
(二)把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有效应对各类风险,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和财政可持续性不断增强。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在16.5亿元以上,再创历史新高。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设立工资专户,确保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抓紧抓牢债务管控。累计偿还化解各类债务5.32亿元,其中: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3.95亿元(含1.6亿元置换债券)、利息1.37亿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三是严控严管暂付款。按照暂付款项消化方案,完成消化暂付款任务343万元。
(三)统筹资金支持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认真落实财政资金政策,财政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3,904万元,发放稳岗补贴380万元,切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二是全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筹措资金1,216万元,支持新动能企业培育;安排人才专项资金150万元,支持人才专项引进计划。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各领域改革创新。筹措资金1.5亿元,大力支持“放管服”、园区“管委会+公司”改革等,统筹推进国资国企、事业单位和投融资等领域改革;偿还政府欠款1,170万元,增强政府公信力;投入资金1,500万元,支持“智慧凌源全域网格”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财政民生保障水平,全年民生支出完成3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86%。一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筹措资金8.8亿元,加大支农投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市本级筹措资金6,700万元,用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资金4,928万元,扶持8个行政村壮大农业特色产业;筹措资金1.2亿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二是筑牢社会保障基础。筹措资金7.9亿元,支持就业保障,做好援企稳岗;落实各类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政策,确保各项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扎实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投入资金7.6亿元,优化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四是助推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投入资金2亿元,逐步建成基本医疗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市本级投入786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等,有效支持全市疫情防控。五是持续支持文旅事业发展。投入资金5,095万元,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全域旅游新格局。六是安排城市养护资金5,317万元,大力补齐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五)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持续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扎实推进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财政管理效能实现新跨越。一是深入推进数字财政建设。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财政收入、资金支付、运行风险监控和大数据分析,为财政管理赋能提效,全面提升了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我市作为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县之一,成功地在全省县域中率先应用了一体化系统,走在全省县域前列。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不断拓展绩效管理范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市本级实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三是巩固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成果,全市自给自足乡镇达到5个。四是依法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预决算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五是积极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现财政部门与人大的实时互联互通,将政府及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着力抓好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动态掌握税源企业增减情况,科学预测税源发展趋势。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涉税风险点,挖掘征收潜力,堵塞征管漏洞。同时,制定《关于凌源市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实施方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突出资源统筹。打破资金使用界限,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整合机制;依法盘活长期低效、闲置、分散零碎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做好土地出让收入与农业农村相关支出的衔接。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三是提高收入质量。健全完善收入监控体系,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严禁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等违规行为,杜绝片面追求增速造成质量下降,做到既要“量”的增长又要“质”的提高。
(二)着力抓好工业振兴,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一是支持做好“三篇大文章”。推动改造升级“老字号”,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努力改变以高耗能为主的相对单一的工业结构,推动落后产能“腾笼换鸟”;促进深度开发“原字号”,支持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逐步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鼓励培育壮大“新字号”,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引育壮大新动能专项行动,加快新兴产业快速投产达效、落地生根。二是全力支持壮大四大产业集群。扎实推进凌源市钢铁冶金千亿产业集群、非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四大产业集群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平台的集聚效应,为转型发展提供一流的载体支撑。三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培育一批“雏鹰”、“瞪羚”和“独角兽”企业。大力扶持高成长性、增值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科技金融结合,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向成果转化聚集。支持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安排人才专项资金,完善财政奖补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三)着力抓好向上争取,提高财政调控水平。一是研究政策抓争取。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省召开的系列会议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挖细研政策导向,结合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对接好重大举措,努力把上级政策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红利和资源。二是储备项目抓争取。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质量走”的原则,协同发改等有关部门提前找准项目载体,加大包装谋划力度,重点突出成熟优质项目和在建项目,并探索建立跨行业的项目组合申报机制,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确保上级有投向政策、手中有符合条件申报项目,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现象。三是沟通对接抓争取。加大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联系,打好“感情牌”“优势牌”“工作牌”,全力争取政策资金,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必保完成55亿元。
(四)着力抓好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使用绩效。一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以绩效为导向,健全完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长效管理机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特别是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避免沉淀闲置。二是坚持过紧日子,在切实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的前提下,筹集更多资金支持高质量发展,尽量把各渠道的资金打捆使用,力争在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花出成效。三是用好直达资金。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我们要提前谋划做好准备,确保财政资金更准、更好用到位,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除必要支出外,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解决,同时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超出财力可能的支出政策,一律不得实施。五是突出绩效导向。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节支增效的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坚决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着力抓好风险管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一是严控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负面清单管理,提前摸清到期债务底数,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增量,确保完成政府化债任务1.72亿元。二是积极清理消化暂付款。严格落实省、市财政暂付款风险管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暂付款底数,对每笔暂付款按使用性质、借款时间、借款期限分门别类,并根据自身财力,在保证“三保”支出基础上,确保完成消化存量暂付款13280万元任务。三是防范“三保”风险。切实履行兜底责任,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发挥工资保障专户作用,确保国家省定工资、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六)着力抓好民生保障,办好惠民利民实事。一是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及时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为全市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民生提标政策,持续筑牢基本民生安全网,保障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健全财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并加快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数字乡村,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四是支持生态补偿机制落实,保障改善生态环境。五是积极助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智慧城市、数字凌源”建设,推进全域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支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补齐各项民生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着力抓好改革落地,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入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一体化平台为依托,整合系统、拓展功能,着力推动绩效管理、内部控制与预算管理各环节深度融合,将乡镇作为预算单位纳入一体管理。三是统筹财政发展和安全。要持续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债务限额管理。继续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四部门预算的统筹衔接,增强财政应对复杂困难局面的能力。
(八)着力抓好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强化法治建设。推动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制度落实,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倒查、纠错问责机制,织密依法理财制度笼子。强化政府预决算等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健全财政资金监管全覆盖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联审机制,实现“全程监管、全面覆盖”。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抽查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强化会计、政府采购等中介机构监管,规范内部治理和提高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