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凌源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不摘”,坚持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权责明晰、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群众参与保障权益、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使用注重效益、群众参与保障权益、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好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风险防控和衔接资产监管机制,确保衔接(扶贫)资产管理使用运营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运营收益。
二、发展目标
以“大项目(建设类项目)全面覆盖、小项目(到户类项目)叠加支撑”为总体目标,以“坚持自下而上、实现民主决策;发展实体项目、形成固化资产;产权归属乡村、乡村自主运营;收益长期稳定、持久带贫减贫;结合乡村振兴、实现一乡一业”为发展目标,在往年扶贫(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围绕凌源市“菜花畜果+光伏”四大主导产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着力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见效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不断壮大产业项目规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一)项目谋划。严格落实上级项目库储备工作要求,今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储备规模在资金投入总量上要高于往年实施项目的150%以上;支持发展单体投资百万元以上项目,杜绝以“项目数量论英雄”的理念,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规模大、市场前景好、抵御风险能力强的大中型产业项目,最大化产业项目收益;项目建设要重点发展建设类固投项目,结合本地特色重点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设施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电站,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营,带贫减贫能力持久。
(二)项目推进。项目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入库项目经批复后要立即组织实施,力争实现所有项目7月前建成主体、9月前投入运营;建设类项目要按照投资额度,切实履行招投标程序,确保手续正规;要按照我市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明确项目“四权”(项目经营权、项目资产权、收益分配权、项目监管权)、设定绩效目标。尤其在项目经营权上,要切实实现边建设、边确定运营主体,保障项目建成后立即投入使用,同时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实现经济效益,原则上各年度项目收益用于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应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8%。对受疫情、自然灾害、生产周期和市场因素等影响较大,造成经营困难的产业项目,以保障项目运营为目的,履行产权人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审定的调整程序,可适当降低对项目收益率的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5%。
四、具体内容
2022年建设类项目要求按照以下要求规划实施。
(一)标准化畜禽养殖项目方面,生猪养殖项目重点以存栏1000—2000头/栋的规模建设;肉鸡养殖项目重点以存栏2.5—3万只/栋的规模建设;其他养殖类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
(二)设施农业项目方面,以设施农业种植项目为主要推进方向,大力实施设施农业冷棚、设施农业暖棚、设施农业外保温棚(冷暖棚)项目、设施农业连栋暖棚。棚内种植品种重点围绕花卉、蔬菜、水果、果树等具体实施项目。
(三)光伏项目方面,以分布式村级光伏电站为主要发展方向,结合实际地形确定屋顶式或平地式。
(四)其他项目方面,按照项目实际入库批复内容实施。
(五)农业农村部门、林草、发改等部门要重点对建设类涉农项目做好项目前期论证、统一规划设计、项目工程造价等有关工作,一并做好到户项目有关工作的指导工作;乡村振兴、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前期项目资金计划、项目申报及前期审核、到位资金分配、项目资金拨付等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产业带动是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产业带动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提升产业项目效益,控制发展风险,创新发展模式,拓宽销售渠道等各项工作。
(二)源头严格把控,强化风险评估
各单位要对参与产业项目运营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大户等带动经营主体为主要评估对象。尚未实施的产业项目,对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带动能力和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评估;已实施的产业项目,对产出效益、经营状况、销售渠道、带动能力、帮扶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要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加强风险防控培训等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作。
(三)从严管理资金,强化资金监管
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从严管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规范、高效。将返贫和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衔接资金支持范围,对非贫困村的相对贫困人口予以支持;要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衔接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项目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跟踪问效。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创新探索模式,管好衔接(扶贫)资产
要对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切实落实衔接(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各类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要逐一列项、登记入账,原则上应以审计决算结果作为入账依据,也可依据中标文件、竣工决算等正规依据入账;要切实做到衔接(扶贫)资产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账。同时,根据项目实施主体,探索资金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属问题,原则上衔接(扶贫)资产应归属乡级或村级。同时,要探索将衔接(扶贫)资产管理纳入农村“三资管理”,为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打好基础。
凌源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