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丽、魏艳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注老年人健康,重视老年疾病》的提案建议,市卫健局会同医保局均已收悉。针对两位委员提出的相关方面问题,现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筛查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政策规定,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体检已列入国家公共卫生项目,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定期组织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并跟踪随访。对于在体检中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由体检医院负责向医保部门申报办理慢病证,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
二、做好老年慢性病的科普教育宣传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国家老龄司通知要求,每年6至9月份开展一次老年健康宣传活动。发放“关注老年健康”方面的宣传手册,组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为老年人义诊。
三、建立规范化的老年病人管理体系工作
我市有11家二级以上医院,院内均设有老年病科。专门为65岁以上老年病人住院使用。目前,我市还没有成立老年病专科医院,将在政府的主导下设立老年病医院,逐步对老年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医疗机构对老年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
按照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的通知要求,我局派出凌源市中心医院老年病科一名主治医师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班学习。
五、建立规范化的慢病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我市医疗保障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属门诊慢病的48种疾病全部纳入门诊慢性范围,每月由我市3 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凌源监狱分局医院)进行鉴定,对符合慢性病标准的及时纳入慢性病管理,享受慢性病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对于脑卒中等慢性病需要居家康复的患者,国家医保局已出台慢病居家康复治疗费用统筹支付指导性意见。因我市医疗保险实行朝阳市级统筹管理,医保部门没有自行制定统筹支付待遇权限,医保局已积极向上级医保部门反映,正在研究如何将居家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
六、逐步建立老年人慢病后期康复指导制度
上级卫健部门十分重视慢病居家康复问题,准备对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正规化的康复培训。培训后将派遣到老年病患者家中,进行后期的康复训练指导。
综上,我市卫生健康局和医疗保障局对“老年健康、老年疾病”始终处于大力支持、稳步推进的态度。我们愿意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按群众需求合理引导,争取把政协委员的关注化为政策,进一步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保障。
最后,感谢各位政协委员对我市老年健康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指导,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和支持,为应对即将到来的老年银发潮共同做好准备。
凌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