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2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6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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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经审查,2022年2月16日,我局对凌源市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896902
通讯地址:凌源市北建昌街33-2-6号
邮 编:122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件名称 |
1 | 凌源市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基础设施项目 | 关于凌源市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