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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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凌源市公安局认真开展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政府及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的基础上,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等方面入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性、实用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其他所有信息全部面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2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33
行政强制 22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59.2064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 0 0 0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