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的高度重视下,在凌源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直接指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精神,严格按照国、省、市政务公开要求,围绕中心,顾全大局,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根据凌源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将2021年小城子镇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小城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创新公开方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各级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普遍增强,增加了政务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机关服务意识,完善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目前,小城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202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事项45条,涵盖各村疫情防控、森林防火防虫害、防汛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扶贫救助方案、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202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全部完成2021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对2021年以后的生成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公开平台建设
1、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性。努力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相结合,如农经站、计生办等站办所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让老百姓有章可循,知道哪些事项可以办、如何办理及找谁去办理,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2、把握政务公开事项灵活性。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程度越高的信息,关注度也就越高,越要灵活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我镇依托“8890”营商建设平台,2021年全面累计回答涉及惠民政策、项目工程、村级财务和基层政务等方面的热点问题163个,收获了较高的满意度。
3、注重政务公开服务便民性。我镇在为民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使用的政务公开专区,安排专人提供相关查询、咨询等服务,保障没有“线上”条件的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从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推动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多”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4、加强公开平台保障性。我镇有序推进镇、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利用镇村宣传栏等场所及时公布我镇的日常运作情况,全镇7个村均设立村务公开栏。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各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做到每季度检查政务村务公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设立便民热线,保障便民电话(0421—6133032)的畅通,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与互动,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镇政府镇长张雷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管云升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严格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各站、办、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本镇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开展涉及国家、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机密和人民群众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规定》,按照《2021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镇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此项工作认识上还不够重视,宣传不够深入;二是有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办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三是仍有个别部门政务公开资料没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加强。
2022年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积极规范、完善、深化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