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教发〔2021〕23号关于评选2020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4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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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凌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一、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国家大事,对祖国和家乡充满热爱之情和自豪感,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凌源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符合《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积极参加有益的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老师、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3、勤奋好学,不怕挫折,善于思考,敢于质疑,有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学科学年总成绩优良,学有特长。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体育课程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水平,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5、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在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师生之间的关系,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校或班级能提出积极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学校或班级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

2、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2、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班级)称号。

二、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7天。

2、报送材料。各校要严格按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报送相关材料。

(1)由学校负责填写凌源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2)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自己撰写,手写   一旦发现从网上下载,取消评选资格)1份。

(3)2021年4月9日前将以上各项材料一并报送教育局基教科。

(4)审批不合格者,其名额作废,不再补评。

三、今后,凡参评朝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必须获得过凌源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称号。

联系电话: 6991036  

邮  箱: jjk6991036@163.com

附件:

1、凌源市三好学生推荐表

2、凌源市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凌源市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凌源市2020年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凌源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