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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1-12-14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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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备灾管理 | 1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 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2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 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灾后救助 | 1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3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灾后救助 | 4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5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款物管理 | 2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工作动态 | 1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R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