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效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努力把凌源市建成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丽幸福新凌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力做好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扎实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十四五”农业农村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
(一)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落实“四个不摘”“九个不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
(二)大力推进产业振兴
坚持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1.突出抓好农业体系建设,筑牢发展基础
2.突出抓好农业项目建设,加快农业生成工业步伐
3.突出抓好农业产业链延伸,全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
(三)大力推进生态振兴
坚持保持战略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乡村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等。
(四)大力推进文化振兴
坚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五)大力推进组织振兴
坚持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六)大力推进人才振兴
坚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
(三)强化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
(四)强化督导考核
市委农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反馈存在的问题,认真督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整改,切实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要广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各方面关心支持乡村振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宣传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提振基层干部群众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