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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28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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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组织的对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抽检中有两家企业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我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抽检中,朝阳佳慧超市有限公司凌源分公司经营的猕猴桃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凌源市瑞尔超市经营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公告(2015年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者的查处情况
朝阳佳慧超市有限公司凌源分公司和凌源市瑞尔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朝阳佳慧超市有限公司凌源分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凌源市瑞尔超市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朝阳佳慧超市有限公司凌源分公司和凌源市瑞尔超市在购货过程中虽进行了进货查验,但仍出现了此情况,今后在索要相关资质及检验报告的同时加强查验避免再发生此类情况。监管部门对经营业户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