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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政办发〔2021〕9号
凌政办发〔2021〕9号 关于印发凌源市2021年度市直(垂管)单位 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凌源市2021年度市直(垂管)单位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凌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

 

 

2021年度市发改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增长12%;(20分)

2.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增长30%;(20分)

3.推动实施重点项目200个;(15分)

4.牵头推动京津冀招商落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50个;(15分)

5.推进信用社改制工作;(15分)

6.推进能耗双控工作。(15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

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财政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核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

业务

指标

1.年初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如有调整预算按调整预算后考核。(15分)

2.全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补助,争取完成60亿元以上。(10分)

3.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工作,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问题。(15分)

4.调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鼓励乡镇通过招商引资、发展飞地经济、老企业升级改造早日实现自给自足,2021年,争取完成6个乡镇实现自给自足。(10分)

5.加大对乡镇(街)发展飞地经济考核力度,督促新落地开工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81个,每个乡镇(街)完成新落地开工项目3个以上。(10分)

6.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本级财力投入确保在2000万元以上。(10分)

7.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10分)

8.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工程160公里以上。(10分)

9.严控政府债务增长,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完成全年2.13亿元化债任务。(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商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商务局:

1.招商签约项目64个以上,柔性引进人才208人(10分);

2.引进域外资金增长10%,完成任务指标36亿 (5分);

3.进出口总额增长10%,完成任务指标9500万人民币(5分);

4.积极参加第二届“辽洽会”活动 (10分);

5.组织参加进博会、广交会等展会活动(10分);

6.组织参加省政府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招商活动周(10分)。

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

1.社零额(12.5分):①社零额38.8亿元,增速9%(7.5分);②新增限上单位7家(5分)。

2.物流。(12.5分):①落地5个500万元以上的物流项目,其中包括1个10亿元以上的(7.5分);②储备物流项目20个(2.5分);③物流老企业合资合作项目7个(2.5分)。

3.电商(10分):①培训农村电商人才900人(1.5分);②培育农村创业人才150人(1分);③引育电商龙头企业15家(1分);④引育跨境电商企业1家(1分);⑤争创省级直播示范基地(1.5分);⑥建设直播基地2个(1分);⑦引育直播电商企业10家(1分);⑧建设公益性直播间22个(1分);⑨推动网红经济城项目建设(1分)。

4.促消费及会展。(7.5分):①开展促消费活动20次(2.5分);②汽车展会2次(2.5分);③特色展会3次(2.5分)

5.市场及家政等(7.5分);①加快9个传统批发市场改造(1.5分);②新增连锁便利店2家(1.5分);③小店经济主体10家(1.5分);④商业步行街1处(1.5分);⑤开展家政人员培训150人(1.5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计划尽快实施锦承线K251+224.76(龙回首道口)平改立引线工程(10分);

2.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68公里(10分);

3.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27.6延米/4座(10分);

4.新改建农村公路71.2公里,桥梁61座(10分);

5.凌兴线(卧牛石至大梁底下段)修复养护工程全长6.03公里(10分);

6.老宽线(凌源东桥至南桥段)修复养护工程全长1.8公里(10分);

7.老宽线(南店至大煤岭段)修复养护工程全长8.1公里(10分);

8.老宽线茶棚桥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桥长36.4米(10分);

9.绥珠线四官东桥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桥长30.4米(10分);

10.绥三线赵家店桥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桥长9.8米(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凌源市税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 评 指 标

权重

考 评 标 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税收收入13.7亿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8.7亿元;(40分)

2.社保费收入(按朝阳市下达指标落实);(15分)

3.其他非税收入 ,应征尽征;(15分)

4.围绕“办事方便  利企惠民”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15分)

5.落实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做到应享尽享。(15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住建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推进凌源市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待资金到位后,计划建设移动式垃圾中转站16个、垃圾转运站3个。(10分)

2.推进农业废弃物处理项目12个,待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实施。(10分)

3.推进五里堡河带状公园建设。(10分)

4.加快推进朝阳西三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80%。(10分)

5.加快推进碧桂园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做好项目管家,推动凌源迈入品牌地产时代。(10分)

6.做好城镇防汛工作,制定城镇防汛度汛实施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防汛物资,安排人员做好防汛值班,确保城区安全度汛。(10分)

7.实施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个小区完成总工程量75%。(10分)

8.实施高速路口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按照道路施工进度,跟进道路两侧绿化,道路总长490米,绿化宽度6米,突出绿化层次性、季节性、多样性。2022年春季全部完成。(10分)

9.围绕5G布局,对城区路灯进行智慧化改造。改造路灯控制箱80个,改造部分控制室电脑。对市府路、凌河大街、木兰山路(东出口)、兴源大街四条道路351基杆路灯进行节能改造。(10分)

10.在凌源公园内新建荧光跑道1000米,宽4米。(5分)

11.保证凌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5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

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

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工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65亿元以上(20分);

2.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家以上(20分);

3.实施老企业转型升级暨对外合资合作企业30户(20分);

4.引进人才30人,培训60人(20分);

5.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三篇文章”企业12户以上(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自然资源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开展耕地保护工作(20分):耕地保有量(10分);基本农田保有量(10分)。

2.村庄建设边界初划工作(10分):年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边界初划工作。

3.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10分):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4.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遗留房产证办理工作力度(20分):每季度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7159户以上(10分);解决遗留办证600户以上(10分)。

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10分):年底前完成三调验收成果启用。

6.“十四五规划(10分):凌源市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年末完成。

7.规划局组织编制《凌源市国土空间规划》(20分):2021年12月完成编制《凌源市国土空间规划》。(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完成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建设1万吨。(10分)

2.调整种植业结构1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6分)

3.大力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新增规模化养殖场80个,争创国家级生猪、肉牛调出大县。(10分)

4.推动大伟嘉生猪产业化或禾丰原种猪场等项目开工建设。(2分)

5.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省市美丽示范村7个。(10分)

6.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5分)

7.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5分)

8.年内新引进项目10个。(10分)

9.实施设施农业扩面,新增设施农业1万亩,改造老旧棚区1万亩。(10分)

10.实施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引进蔬菜花卉新品种100个,开展技术培训800人次,规范科技示范基地5处,编辑蔬菜花卉技术规程5项,全部完成20分,蔬菜产量96. 42万吨,花卉产量2.4亿枝。(20分)

11.推动锦银国际花卉产业园或城市蔬菜配送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2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

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林草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完成人工造林4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

(40分);

2.森林草原防火(25分);

3.封山禁牧(15分);

4.保护区每季度完成检查巡护2次以上(10分);

5.保护区每年动植物资源监测1次以上(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水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按省、市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分)

2.按省、市河长办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分)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处。(10分)

4.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万亩。(10分)    

5.小流域综合治理30平方公里。(10分)

6.水库移民工程5处。(10分)                                          7.小型农田水利工程4000亩。(10分)                             

8.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处。(10分)

9.退耕还河2425亩。(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旅游局重点工作目标管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完成《凌源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凌源市城市公园体系概念性旅游规划》(20分);

2.推进热水汤温泉旅游康养小镇建设(10分);

3.推进城市公园体系建设(10分);

4.举办文化旅游招商推介会(10分);

5.举办首届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30分);

6.争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家,创建4A级景区1家,创建3A级景区2家(10分);

7.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和行业监管,确保旅游行业安全运营,健康发展(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征收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全面完成Bb-08地块(碧桂园)房屋及地上物征收工作 (20分);

2.全面完成高速路口拓路、地上物征收工作(20分);

3.全面完成亿豪金城剩余23户房屋征收工作(20分);

4.征收补偿款足额到位后,全面完成炜盛三期房屋征收工作 (20分);

5.全面完成宝德学府房屋征收工作(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农产品加工园区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招商引资、京津冀招商,总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2个。(20分)

2.固定资产投资7000万。(20分)

3.向上争取资金3000万。(20分)

4.大学进园区进企业共引进人才20名。(20分)

5.体制机制创新。(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供电公司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新建柳神变、北炉变、东城变、希望变4座变电站(20分);

2.改造五家子变、四官变、宋杖子变3座变电站 (20分);

3.计划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3条及改造低压台区246个,计划投资2.39亿元(20)分);

4.为18个“161”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电力服务(20分);

5.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供电服务品牌初成体系(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

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

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

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人社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深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全年劳动争议调解率达60%以上;加强快审快结机制,全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7%以上(4分);

2.组织专家与企业进行项目对接,为企业提供服务,对接20个项目,专家100人(12分);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培训2000人(10分);

4.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600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26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人(10分);

5.高校毕业生“凤来雁归”工程,吸纳650名高校毕业生来凌创业就业,其中:“双创”基地200人 (8分);

6.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时处置欠薪问题和消除欠薪隐患,坚决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劳动监察按期结案率达98%以上(10分);      

7.扶持创业带头人60人(5分);

8.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不断提升孵化平台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孵化基地新增入孵项目或企业40个,出孵成长为企业15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万元(16分);

9.城镇新增就业登记2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 10 分);

10.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完成朝阳市下达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任务以及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任务;(10分)

11.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5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教育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项目建设(30分):(1)凌河小学扩建项目主体完工(10分);(2)第四幼儿园项目主体完工(10分);(3)第三幼儿园项目主体完工(10分)。

2.信息化建设(15分):(1)建设凌源市中小学网上招生平台(5分);(2)建设学校食堂远程监控平台(5分);(3)建设2-3所数字校园试点学校(5分)。

3.教育教学管理(15分):(1)完成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工作(5分);(2)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5分);结合建党百年,开展系列主题教育(5分)。

4.教师队伍建设(15分):(1)完成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8分);(2)开展第37个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7分)。

5.校园安全管理(15分):(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上好安全教育课(4分);(2)定期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4分);(3)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防溺水、扫黄打非、禁毒宣传教育等活动;(4)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3分)。

6.发展职业教育(10分):(1)强化服务职能,年培训总人数达到500人次以上(5分);(2)拓宽办学渠道,积极与高职院校实施“3+2”合作办学,达到4个专业以上(5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科技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新增校企合作签约项目20项 (15分);

2.新增落地转化大学院所科技成果20项 (15分);

3.新增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12家(15分);

4.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 (15分);

5.新增雏鹰企业2家 (15分);

6.新增研发服务平台2家(15分);

7.柔性引进大学院所高层次人才200人(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文广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公共文化服务:开展送文艺下基层不少于200场;开展图书“七进”活动不少于10 次;文化馆公益性开放培训不少于 500 人;开展“送文艺培训进基层”培训不少于300人。(15分)

2.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第 30 届“凌源之夏”群众文化艺术节,文艺演出不少于15场;举办 2021 年“榆州之春”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项(因受疫情影响有所减少);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群众文化活动。(15分)

3.文艺创作:推进大型评剧《烽火映山红》排演展演;创作红色组歌《烽火朝阳》;创作完成小戏小品《婆婆还乡》、《幸福的青花》。(10分)

4.文物保护:加大对文物保护检查督导的力度和密度,全年开展全面执法大检查不少3次;开展流动博物馆“五进”活动不少于3 次。(10分)

5.非遗保护:完成非遗规范年活动;举办皮影艺术培训班,培训学员不少于20人次;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不少于3次。(10分)

6.广播电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成应急广播示范体系工程建设;加快农村数字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加大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力度。(15分)

7.文化市场管理: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年内开展全面执法大检查不少于5次。(10分)

8.体育工作:全年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不少于6次;向上争取健身器材10套以上;完成培训社会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以上;完成社会足球场地后续建设工作。(15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

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乡村振兴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建立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突发原因新致贫人口及时采取相应帮扶措施(25分);

2.精准管理。做到动态调整精准合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准确无误;乡、村、贫困户档案管理规范,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10分)

3.资产管理与项目建设,新建项目手续规范,按期建设,年内投产,原有项目运营良好,且项目收益规范使用,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完善;(30分);

4.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管理与使用,资金使用规范(15分);

5.其它工作,金融扶贫、信访、宣传等其他工作,及后评估迎检工作圆满完成。(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民政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做好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统计发放工作;做好特困供养护理考核工作。(15分);

2.科学运行核对机制,确保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分);

3.认真落实孤儿救助政策,完成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10分);

4.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提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20分);

5.完成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赋码信息系统信息核实、录入和基层自治组织法人证书换发工作。(15分);

6.高标准完成市、街两级界线勘定和勘界档案上报工作。(10分);

7.做好16周岁以上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工作,完成“福康工程”项目的发放工作。(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信访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全面应用信访信息系统,录入率达100%。(5分)

2.认真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工作,按规定时限报送月排查报表(5分)。

3.年度新增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10分)

4.全面推开信访代理,积极引导上访人参评,群众满意率(以上访人实际参评率为准)达100%。(10分)

5.国家、省、朝阳市交办的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达100%。(25分)

6.重复访专项治理三年攻坚(国家、省、省百日攻坚)案件完成年度上报工作目标(100%)。(10分)

7.强力推进越级访治理和重复信访治理工作。(15分)

8.信访事项复核复查案件办理准确率达95%以上。(5分)

9.落实首办责任,规范有权处理机关工作程序,强化督查工作。(5分)

10.信访检查考核面达100%,并上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党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尚未代表作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卫生健康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20分)

2.坚持“人物同防”和源头管控,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落实全流程管理闭环。(20分)

3.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群防群治各项举措,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20分)

4.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网格化布局,推进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20分)

5.推进中心医院滨河院区、凌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营商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形成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年内实现全市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70%以上。(10分)

2.实现电子证照管理常态化,增量电子证照生成实时化、自动化,电子证照的汇聚种类达到8种以上;(10分)

3.本地区所有政务服务部门制作电子印章(签章),并在政务服务中使用,实现市直部门和乡镇街全覆盖。(10分)

4.制发“辽事通”宣传推广使用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活动2次以上。(10分)

5.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主题内事项一张表单填报、一套材料提交、 一个流程办理,做到“一件事一次办好”。年内办理“一件事”事项100件以上。(15分)

6.围绕“办事方便、利企惠民”,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五减”工作。(15分)

7.实现政务服务驿站“1+27+283”全覆盖,推广政务服务网全民普及应用,真正实现“进一门”“一网办”“一次办”(服务驿站全覆盖体系,三家子乡、河坎子乡、三十家子镇、宋杖子镇、东城街道5个乡镇街先期试点,试点村不少于全(乡)总数一半,2021年1月底前要稳定运行。2月底前,试点乡的村服务驿站要实现全覆盖,同时剩余乡镇街同步启动服务驿站建设工作,非试点乡三分之一以上村实现服务驿站稳定运行;6月底村社区服务驿站体系全面建成。(3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

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

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统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按任务完成情况得分(20分)

2.按照统计制度方法和“一套表”要求,做好各项专项调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全力抓好统计月、季、年报等定报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增强数据匹配性。按任务完成情况得分(40分)

3.进一步强化统计服务水平,及时、全面、准确收集统计数据并及时反馈。按任务完成情况得分(10分)

4.按时间进度完成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发布工作。按任务完成情况得分(10分)

5.按要求每季度报表结束后,各专业要撰写一篇统计分析。按任务完成情况得分(10分)

6.其它工作。按任务完成情况得分(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

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

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医保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做好2021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不得低于2020年43万人,力争达到43.5万人,参保率提高1%。   (20分);

2.做好2021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居民个人缴费290元/人,在集中缴费期内(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征缴任务1.26亿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较去年提高30元达到580元,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为2:1,市级以下财政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位。(20分);

3.做好贫困人口医保扶贫工作。坚持医疗安全保障措施不变,帮扶措施不减,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建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重保障。在市内定点扶贫医院住院报销90%,大重病报销95%。(20分);

4.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将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患者纳入“两病”保障范围,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60%,贫困人口中“两病”患者保障率达100%。. (20分);

5.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实现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提高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在乡镇卫生住院报销比例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

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

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 双拥工作:健全双拥组织;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促进军地融合发展;争创省级产业园。(20分)

2. 优抚工作:保证优抚对象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优抚档案精细化管理;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围绕“三难”问题做好人性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10分)

3. 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健全,制度严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应采尽采;完成好悬挂光荣牌工作。(10分)

4. 移交安置工作:退役军人档案管理规范化,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10分)

5. 培训就业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培训宣传和就业指导工作。(10分)

6. 褒扬工作:组织好褒扬烈士典型和烈士纪念活动。(10分)

7. 包联工作:建立包联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动态管理。(10分)

8.信访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建立信访制度;做好重点人员五位一体包联工作;确保无越级访事件。(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

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

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气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气象为农服务:1.加强区域气象自动站巡检工作。乡镇区域自动站传输率及时率达98%得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每出现1次人为造成数据错误扣1分。(10分)

2.加强气象预警大喇叭巡检工作。每个乡镇需设有分管领导,每个行政村设有气象预警大喇叭联络员,具体负责气象预警大喇叭巡查工作。4月15日前各乡镇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上报市气象局得5分;全年大喇叭在线率95%得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15分)

3.有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有会议记录、有制度上墙、有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有计算机、打印机得10分,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10分)

4.及时上报雨情墒情、气象灾情调查得10分,缺1次扣2分,扣完为止;按要求及时上报更新气象信息员数据库得5分。(15分)

5.人工影响天气:有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落实作业人员经费得4分(以财务工资账为准)。有弹药库、炮库、值班室、休息室、制度上墙、安全保护围墙得10分,缺1项扣2分。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并取得资格得5分,缺1人次扣1分;作业装备年检合格得5分,不合格装备作业不得分;每月上报巡查日记得5分,缺1次扣0.5分。重要天气过程联系不上作业人员,取消参评资格。(30分)

6.严格遵守作业装备管理法律、法规,不得私自销毁、转让得5分,否则取消参评资格。作业人员有人身意外保险(以保险单为准),劳保设施齐全得5分。装备配件丢失取消参评资格。(10分)

7.严格按照空域批准指令开展作业得5分,擅自作业取消参评资格。(5分)

8.11月底前上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总结得5分。人为原因出现未作业或未及时作业而造成本地区经济损失的,取消参评资格。(5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供销联社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社有企业营业收入5500万元(20分);

2.社有企业利润总额200万元(20分);

3.社有企业所有者权益1.6亿元(20分);

4.冷链物流业营业额100万元 (20分);

5.基层社社员数达到10081人(10分);

6.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60个(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服务“161”工程项目:建立办结直通车,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即时办结。(20分);

2.打造公开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所有进场项目的公告信息均在指定媒体、网站发布。(20分);

3.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 (20分);

4.严格规范收费标准:凡是有文件依据的收费,一定按规定及时足额收取到位;凡是没有正式文件依据的收费,一律停止收费。(20分);

5.按照招标项目类型、规模、时间节点等要求等进行归类,超前做好项目招标的各项前期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周一督办。(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公安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健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进一步消除堵塞点,让市民出行更加便捷顺畅;( 20分)

2.从严规范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20分)

3.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20分)

4.深入开展“万名民警联万企”活动;( 20分)

5.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检察院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侦查监督工作(20分):批捕准确率达到98%(8分);立案监督2件(4分);2、侦察活动监督3件(6分);3、审判活动监督1件(2分)。

2.公诉工作(20分):公诉准确率达到98%(8分);追诉漏犯3人(6分);抗诉2件(6分)。

3.监所检察工作(20分):刑事执行检察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5件(10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被办案机关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5件(10分);

4.控申工作(20分):及时完成市院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案件,办结率为100%;(10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全年无涉检进京上访案件(10分)。

5.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分):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2件(5分);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2件(5分);公益诉讼案件5件(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法院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结案率必保达到朝阳各县市区法院的平均值(以中法统计表为准);提高审判质效,发改率控制在3%以下。(15分)

2.开展清理解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提高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案件执结率必保达到朝阳各县市区的平均值(以中法统计表为准),正确率100%。(15分)

3.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认真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15分)

4.每年向政法委报送一部微电影和一部视频。(10分)

5.全年中央级媒体采用稿件至少一篇,省级媒体采用稿件2篇,市级媒体采用稿件3篇。报送视为政法委简报、信息、调研文章不少于50篇。(10分)

6.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完成政法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交办案件限期办结率达到100%。(15分)

7.遇重大、敏感、突发、紧急和群体性事(案)件及时向政法委办公室报告情况(电话、书面)。(10分)

8.按时浏览“平安辽宁”网络平台,及时完成网评任务。完成法学会会员发展、法学论文撰写、信息报送工作。(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

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

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司法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化水平;(2)按照《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要求,宣传本系统所执行的法律法规。(10分)

2.(1)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2)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调解员、信息员、调解志愿者花名册齐全。(10分)

3.(1)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作用,对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2)组织健全,有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及全年总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有专职联络员。(10分)

4.(1)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发挥“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作用,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措施、制度健全完善,档案规范统一,按时接收矫正对象,管理中不出现漏管、脱逃现象,按要求完成审前调查工作,调查意见书质量过关,保证实效。。(2)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协调民政、人设、税务、工伤等单位,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做到省内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衔接率达到100%;(10分)

5.充分发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全力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0分)

6.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10分)

7.做好公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公证行业规范,优化公证服务水平,落实“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措施。(10分)

8.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的司法鉴定协调、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10分)

9.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加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

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

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审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 完成审计项目45个。(50分)

2.上报信息80篇,被各级采用20篇以上。(20分)

3.完成论文2篇。(10分)

4.完成计算机应用实例2个。(10分)

5.完成审计整改80%以上。(1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完成“个转企”110户;(20分)

2.全面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落实部门联合抽查检查;(20分)

3.对全市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员进行抽查考试,抽考率100%,合格率100%;(20分)

4.完成朝阳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批次指标,完成率100%;(20分)

5.对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要求年内覆盖率完成30%。(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综合执法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加强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20分)。    

2.加大市区主要街路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治理, 规范车辆按位停车(20分)。

3.对市区货运车辆未覆盖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处、处罚一处(20分)。

4.规范市区广告牌匾,全部按审批标准进行安装, 拆除擅自安装的广告牌匾(20分)。

5.取缔市区占道烧烤、马路餐桌(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朝阳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20分);

2.加大开发区重点企业动态监测力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1%(20分);

3.完成大凌河西支水质改善生态修复项目,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地表水和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20分);

4.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土壤安全(20分);

5.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为契机,不折不扣抓好反馈问题整改(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应急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筹备召开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筹备或参与召开自然灾害各灾种指挥部专题会议,对全年和各重点时段工作作出安排。对全年应急工作工作进行部署、督查 。(20分)

2.完善生产责任体系、应急指挥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分)

3.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统计和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评估。(20分)

4.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分)

5.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教育宣传培训工作。(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

 

2021年度市消防大队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主要业务工作考评目标及标准

 

序号

工作

项目

考评指标

权重

考评标准

1

主要业务指标

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20分)

2.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五清四关三建立”和消防车通道集中行动。(20分)

3.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20分)

4.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分)

5.建党10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0分)

100分

按每项指标完成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比例进行赋分。

2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

80分

按创新发展和亮点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赋分。(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3

其他工作

临时交办工作及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方面,临时交办工作完成不力,每次减3分;年末日常工作综合评价基本合格减5分,不合格减10分;在会风会纪等方面,被凌源市本级通报的每次减5分,被朝阳市级通报的每次减20分。

0分

由督查室核定。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的,每

件减2分;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漏项的,每件减2分;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但未解决的,每件减5分;暂时不能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没有具体方案或措施的,每件减2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但未向代表做详尽说明解释的,每件减2分;代表、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每件减5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每件减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