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1-04-14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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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办发〔2020〕12号文件,标题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2020年12月12日发布了凌政办字〔2020〕122号文件成立了凌源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年02月22日转发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普查普查工作口号标语和海报的通知。
2021年4月初完成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系统中区划普查更新工作。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