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凌源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凌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市级要求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与报表,并重新修订完善了《凌源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进行重新梳理,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组织乡镇街和部门单位编制与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59家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了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0年,部门、单位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0余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均已在有效时限内回复。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各乡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分别设有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领导班子目标考评管理体系中,激发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热情。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体制完善,制发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文件送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解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凌源市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凌源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凌源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调整凌源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保省、市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公开情况,切实做到了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
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学习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杜绝以后在依申请公开上因时限、程序、答复问题上引起行政诉讼的发生,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广播电视、报刊、服务中心窗口、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发布会推进公开已成常态。目前已召开9次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就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进一步开展车辆停放管理工作解读情况、围绕新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等向社会公布,组织市营商局走进朝阳利民热线直播间、凌源电台《农经天地》直播间,引发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四)“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我市严密部署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凌源市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在《凌源市报》主要版面刊载了市长《以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署名文章。组织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局、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围绕新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等,以在线访谈形式,回应社会普遍关切。
5月15日,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做好重要工作部门访谈、行政决策大家看、5·15系列活动、服务事项高效办、群众难题我来答等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市营商局以走进直播间的形式参加电台《农经天地》访谈栏目,向广大市民讲解《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放管服工作成效等等,并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台公开发布,受到群众广泛关注。在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结合贯彻新《条例》,利用政府网站及各类政务新媒体,宣传“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宣传市委“161工程”重点举措、宣传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宣传复工复产政策措施以及部门职责和服务事项。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按照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凌源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并做好本单位工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责任到位。通过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凌源市人民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有效推动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聘请机关、企业代表各一人为我市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各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及时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全面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水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评定各乡镇街、市直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因工作不规范而引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责任追究到个人,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不为人民服务的下发督办函,限期办结并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66 | 341 | 34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1 | 增5 | 2029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08 | 减32 | 154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86 | 减12 | 2526 | |
行政强制 | 101 | 减2 | 4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1 | 减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2 | 6464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6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6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0 | 7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6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5 | 0 | 1 | 2 | 8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基层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的调研和指导不够深入不够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朝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交流,推动各部门有效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务公开事项对应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网络及新媒体的效用,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范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