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1期
发布日期:2021-01-2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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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抽检1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

凌源市邵汇大虾火锅店(经营者为赵铁钢)使用的玻璃杯、餐盘、茶杯;凌源市悦香楼饭店(经营者为杨剑华)使用的碗;凌源市毕富肥牛店(经营者为景万吉)使用的菜盘、餐盘、碗;凌源市天天想熏酱菜饺子馆(经营者为郭淑杰)使用的圆盘、长盘、碗;以上10种样品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均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凌源市实验小学食堂使用的餐勺、凌源市宋杖子中学食堂使用的碗;以上2种样品经过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凌源市邵汇大虾火锅店、凌源市悦香楼饭店、凌源市毕富肥牛店、凌源市天天想熏酱菜饺子馆、凌源市实验小学食堂、凌源市宋杖子中学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导致餐饮用具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清洗消毒流程不规范所致,经营者已认真落实整改。

凌源市邵汇大虾火锅店、凌源市悦香楼饭店、凌源市毕富肥牛店、凌源市天天想熏酱菜饺子馆、凌源市实验小学食堂、凌源市宋杖子中学食堂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以上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