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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政发〔2020〕10号
凌政发〔2020〕10号 关于表彰201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9年,全市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勇于担当,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有效预防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环境,期间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交通运输局等24家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市水务局等39家单位“安全生产达标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尹汉兵等17名同志“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同时,各部门单位及安全生产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发扬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恪守职责,扎实工作,巩固并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态势。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凌源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4个)

(一)安全监管职责部门(12个):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林草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凌源供电分公司、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属地管理部门(12个):刘杖子镇、大河北镇、万元店镇、四合当镇、牛营子镇、四官营子镇、三家子乡、乌兰白镇、北炉乡、城关街道、东城街道、红山街道。

二、达标单位(39个)

(一)安全监管职责部门(21个):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气象局、团市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总工会、市委编委办、市妇联、市邮政分公司。

(二)属地管理部门(18个):河坎子乡、三十家子镇、前进乡、三道河子镇、小城子镇、大王杖子乡、宋杖子镇、佛爷洞乡、沟门子镇、杨杖子镇、瓦房店镇、松岭子镇、刀尔登镇、南街街道、北街街道、兴源街道、热水汤街道、凌北街道。

三、先进个人(17个)

尹汉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庞学军   市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王永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秀魁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国光   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

宁险峰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春伟   刘杖子镇副镇长

李鹏艳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向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陈广刚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柳  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军工民爆科科长

孙亚红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郑  明   万元店镇安监站站长

曹东雷   四官营子镇安监站站长

韩少华   三家子乡安监站站长

顾仁海   红山街道安监站站长

徐守国   城关街道安监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