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凌源市刀尔登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领导,本机关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站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行政办负责人担任,落实4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站办指定人员兼职报送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本机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印发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澄清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制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七项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信息公开每个环节都置入制度规范之中,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多种形式公开信息。逐步形成了以凌源门户网为主体,民心网为依托,以窗口公开,实现了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信息公开格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其中精准扶贫77条;危房改造建设53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条、清产核资12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证表36条,合作社赋码登记12条,大田保险12条、玉米生产者补贴12条;大棚保险8条,轮作8条,理赔12条,残疾人补贴12条,低保户12条,五保户140条,大病救助5条,财政所一卡通12条,国家公益林补贴12条,地方公益林补贴12条,退耕还林补贴12条,卫计办奖抚27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认真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 刀尔登镇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职权法定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
2.推动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依照文件指导推动镇机关、各站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镇机关干部工作的透明度。镇机关能以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及时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镇机关2019年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凌源市门户网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为便民、透明。
2.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2019年,继续推进多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媒介的实效性、便利性和快捷性的效用,通过凌源市政府门户网,实时更新本机关各类政府信息。坚持与各类传统媒体密切合作,在必要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板报等载体公开发布有关镇政府信息。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建立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对各站办的所办业务的流程公开,并在刀尔登镇便民服务大厅贴出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并设有电子屏设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我镇政策了解和理解,正面引导舆论,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小组,明确涉事领导干部和涉事责任部门职责,分工合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务舆情回应取得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从舆论反应来看,第一时间发声,抢占舆论主导权非常重要。我镇派专员负责跟踪政务舆情事件,遇到舆情事件,第一时间查明真相,明确立场和态度,发布事件权威信息。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备查等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其特殊申请需求,做好政府信息申请答复工作。严格执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并按照“一申请一卷”要求,切实做好归档工作。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做到政务工作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五公开”,我镇制定了《凌源市刀尔登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凌源市刀尔登镇政务公开制度》、《凌源市刀尔登镇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等一系列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机制要求,在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和畅通方式方法方面做出了努力和探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 予 公 开 | 1、属国家机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与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机制建设不够健全;二是服务意识有待增强;三是服务质量效率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开拓创新精神有待提升。下一步,我镇将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流程,加强和规范服务窗口的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窗口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