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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再支持1-2个朝阳市农产品加工园区晋升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建议》(第11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15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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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陈钊代表提出的《再支持1-2个朝阳市农产品加工园区晋升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凌源市农产品加工园区成立于2015年7月,当年就争取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区试点项目”,并被国家批准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6年被辽宁省批准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2017年被辽宁省批准为“省级花卉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2018年被省农委评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2017年,我市已申报过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未能获得通过。两年来,我市持续强弱项、补短板,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引进力度。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新建两处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预计总投资2500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二、项目引进方面
一是由北京市秋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8.86亿元的生物蛋白产业基地项目,该项目分三期建设,2019年底争取一期工程投入使用。二是由朝阳长融汇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1亿元的杂粮深加工一期项目,2019年底争取一期工程投入使用。
《辽宁省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每两年认定一次,2019年省农委尚未发布申报文件。待申报文件发布后,我市将积极做好晋升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工作。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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