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7 信息来源:凌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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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朝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公民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力度

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为切实提高各科室工作的透明度及工作效率,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班子会、局务会、职工大会等时机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始终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严格按照财政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及时公开局机关信息以及有关全市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全市预算月执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相关信息,使政务公开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制定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务公开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务公开的考核列入职工年终考核成绩中,提高职工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

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了财政部门的机构职能、办事流程、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班子分工情况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同时,以《财政信息》为载体及时宣传财政最新动态、财政改革方向。

(四)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利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会认真组织财政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并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建设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机关有了充分的认识。同时要求科室加强学习,领悟《条例》精神,确保每一名财政干部都知晓《条例》有关内容和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财政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市和本局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务动态、财政相关法规、办事指南;二是会计管理及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等信息。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除涉密部门,全部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已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从2015年开始,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经费、部门职责分类绩效目标、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等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使预算内容更加完整。

公开形式进一步创新。今年各部门预算信息全部在市政府网站开设的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便于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查阅和监督。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充分发挥凌源市政府网站宣传主渠道作用,主动、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政策与法规规章、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等相关财政信息,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全面了解。公开了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的咨询,同时认真做好市政府网站、市长热线及民心网等留言板的回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

2017年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了《政府信息告知书》,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了申请人。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上级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改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财政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财政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更高的台阶。

四、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扩展范围,增加政务公开透明性。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增强政务公开的创新性。